又现发夹弯!入法放台风假 劳动部改口:须审慎评估
udn http://udn.com/news/story/6/1976472
民进党立委钟孔炤等人提案连署修正“劳基法”,增订第40条之1,将台风假纳入劳基法
,明定台风天劳工不出勤,企业不可以扣薪,若出勤则加发1日工资。对此劳动部长郭芳
煜今日在立法院表示,目前没有一个国家这样做,须审慎评估。
郭芳煜今日上午赴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进行业务报告时,对于媒体询问,作上述表示
。对于台风假入法,对照郭芳煜今年7月曾公开表示“原则上支持”立场,今日发言似有
政策转向。
郭芳煜表示,全世界并没有一个国家将台风假订入法律,且天然灾害亦无法归责于雇主,
要求雇主负担放假薪资,有讨论空间。其次是,各行各业差异很大,业务需求不一,强制
台风假统一放假亦有困难。
他表示,劳动部近期针对台风假议题召开公听会,业界有反映很多问题,因此,对于台风
假入法、强制休假,劳动部认为须审慎评估。
目前对于台风假的休假及给薪,是依据劳动部订定“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
及工资给付要点”来规范,但要点也规定,劳工若于台风天无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
扣薪资;应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当日工资照给外,“宜”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
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之协助。
换言之,目前对于台风天劳工不出勤,雇主若扣员工薪水,并不违法,而公务员在台风假
则是不扣薪。对此,高雄市及台北市劳工局都曾向劳动部反映,只要天然灾害来临,经县
市首长宣布停班停课时,不分公私部门一律给予防灾假,工资照领,如须劳工出勤,则应
另给予加班费。立委钟孔炤等人提案连署修正“劳基法”,增订第40条之1,将台风假纳
入“劳基法”,给予明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