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香闺传异声 老爸掀被揪裸男
陈姓搬运工在夜市结识一名十五岁少女,不但带回住处发生性关系,还大胆跑到少女家中
追求刺激,瞒着少女家人躲在卧室内“嘿咻”;结果声音太大吵醒睡梦中的少女父亲,陈
躲在棉被里被揪出送办,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一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廿岁陈男去年二月间逛夜市认识十五岁少女,两人交往数月;同年六月间,
陈带少女到台中市沙鹿区租住处,在少女同意下发生性行为。
去年七月廿九日晚间,少女趁家人睡觉偷偷带陈男回家躲进卧房,两人大胆就在家发生性
关系,虽尽量压低声响,仍被少女父亲听到异声,敲门进房查看;陈情急之下躲在棉被里
被揪出,衣服来不及穿,擦拭精液的卫生纸就在一旁,少女父亲怒不可遏,当场报警抓人
。
陈姓男子坦承与少女发生性关系,但辩称以为对方十七岁,不知道少女是国三学生,也不
知就读什么学校;不过少女证实陈知道她的年纪,也认识自己同学。
法官也发现,两人一直有在脸书互动,少女脸书明白记录自己的出生年月日,照片也一脸
青涩稚气未脱,与一般国中生模样相仿,认定陈姓男子早知道“女友”年纪。
法官认为两人虽是两情相悦,但少女年幼懵懂,对性自主权观念未臻成熟完备,陈男为满
足自身性欲,与少女发生性关系,犯后又辩称不知对方未成年,也未与被害人家属和解,
判刑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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