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劳工今年9/28放假 修法后再删7天假
新头壳newtalk | 游伊甄 综合报导
劳动部13日发布新闻稿表示,在配套法案通过之前,今年9月28日“孔子诞辰纪念日”为
《劳动基准法》所定休假日,雇主应该依法给假、给薪。如果因为业务所需劳工于9/28日
出勤,雇主必须征得劳工同意,且应加给一天工资。等到劳基法修正案“一例一休”修法
通过后,将统一全国国定假日,删7天国定假日。
劳动部说明,“9月28日孔子诞辰纪念日”为现行《劳动基准法》第37条及其施行细则第23
条规定的国定假日,应予劳工放假且工资照给。雇主如因业务需劳工于该日出勤,必须征得
劳工同意,并且除了原本约定照给的工资外,再加发一日工资。前述加倍工资可以在9月28
日劳工出勤后,经劳资协商合意,以补休取代,但是雇主不得迳行只可以补休,而不发放加
倍薪资。
劳动部提醒,雇主如有违反规定情形,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县、
市政府劳工局(处)或者社会局(处)申述,或者可以拨打“1955专线”申诉,维护自身权
益。
劳动部表示,《劳动基准法》相关“周休二日”修法草案已送请立法院审议,并且排入这个
会期的优先法案,法案通过后,将统一全国国定假日。
9月28日即为近日争议之一例一修配套删7天假,国定假日7天之一。行政院版本劳基法修法
通过后,将删除以下国定假日:一、孔子诞辰纪念日(9月28日)。二、台湾光复节(10月
25日)。三、先总统 蒋公诞辰纪念日(10月31日)。四、国父诞辰纪念日(11月12日)。
五、行宪纪念日(12月25日)。六、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之翌日(1月2日)。七、革命先烈
纪念日(3月29日)。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9-13/77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