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猥亵干妈、性骚女友 他却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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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图与文无关。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江男被控性骚、猥亵邻居小美(化名),被害人说,他突以双
手抓我胸部,又强亲双唇。江男干妈也称惨遭毒手,江男又被控,趁她在浴室时,强行潜
入,再抚摸我的胸部;另次也以生殖器摩擦我身体,同时也不忘强搓双乳。江男因此被告
妨害性自主,他开庭时则大喊冤枉。
江男说,小美是自己女友,不知他为何提告;干妈部分,他解释,因父亲曾承诺每月给她
1万元,但未履行,才会挨告。台北地院法官认为,就小美部分,若江男真有犯行,将他
赶出屋外即可,但却未做,显然不合常情;干妈部分,法官采信未付钱说法,认定她供词
不实,不予采信。全案日前判江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