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之铭言:
: 以下是陈仪庭和陈妙婷25日在嘉义地院的答辩内容:
: 上次开庭,庭上问我是不是原住民或低收入户,让我一下子觉得错愕,而且感受到被歧视
: 。法律之前不是人人平等吗?为什么我们的法院公开用这样直接的言词让人觉得不舒服?
: 不是说“言词、举止让人觉得不舒服,就构成骚扰”?可能要好好开会讨论一下吧,不管
: 是出于什么动机,这样的言词出现在讲究尊重人权的社会是不是适当,尤其是在所谓神圣
: 的法院殿堂。
简单如同公民道德般的法律素养
刑事诉讼法3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于审判中未经选任辩护人者,审判长应指定公设辩护人
或律师为被告辩护:
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经依通常程序起诉或审判者。
五、被告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而声请指定者。
要干醮前不会先做功课?法官不问你的话,诉讼程序违法好吗
要干醮也是质疑这条法律吧,中低收入就算了
凭什么原住民可以免费指定律师?
原住民 = 中、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