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begasol (2连霸)》之铭言:
: 好像满多台湾男生与女生合意性交后,被女生告性侵,
: 受刑人最讨厌性侵犯,
: 运气不好被诬告的男生,
: 被法院判刑,抓去监狱被牙刷刷下体,加上每天肛肛好,
: 运气好的男生,遇到不恐龙的检察官或法官,还他清白
: 但是女生还是会把他个资上传网络让大家公审,
: 骑士团会帮忙人肉找到男生的照片跟资料,让大家公干被不起诉的男生
: 感觉满可怕的
: 要怎样合意性交,男生才不会被女生诬告或po上网公审?
: 有八卦吗?
根据某些人的看法,就算你用line之类的通讯或互动良好来当证据,还是没办法证明你
没有性侵喔,因为你没办法证明女方当下合意就一定代表她想要,说不定她只是迫于社
会压力,毕竟父权遗毒嘛,没办法。
就是因为父权遗毒,所以就算女的当下说好,也没办法代表她就没受到性侵,父权遗毒
嘛,女性就是会想办法维持和谐。
这是我在某周的fb个人专页看到的讨论,某些人真的是这样想的,不要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