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邮局门前被封路 地主:要用地就花钱来买

楼主: shamanfan (MADAO13)   2016-08-30 10:33:29
邮局前方畸零地面积3坪多,
100年时地主开价1500万,
今年开价2000万,
并扬言之后再谈只会往上加,不会往下减。
邮局并非不买,只是他开的价格买不了。
期间邮局次曾有想以承租的方式跟地主谈,但地主拒绝。
那畸零地的土地使用分区是机关用地。
Google街景所看到的邮局旁车道是邮局的土地,
通往邮局基地内的邮务车辆停车场,
并非政府划设的计画道路。
地主有留一点空间让机车可以过,但邮车要进出就有点难度。
那道畸零地横亘邮局前方基地
不管是人或车,只要从保安街进入邮局,
都一定会经过那块畸零地
邮局后方也是他人的土地
也就是说,邮局所在基地是袋地
畸零地地主的土地不只在邮局的前方,
面对邮局左方的那些建物前方也是他的,
如果到现场可以看到旁边7-11骑楼的磁砖有两种颜色,
就是地主为了区隔地界搞的。
又因为建筑线落在那地主的畸零地上,
所以除非地主同意,不然那排建物都不能改建。
那间邮局从60几年盖好以后,
就一直经由前方畸零地进出、运送邮件,
且会经过那畸零地的也不只邮局的人,
因为邮局早期算公共设施,所以所有的邮局客人都会经过他的土地。
而且一开始地主也没什么反应,
是从98年开始才逐渐有事。
那边情形就我所知大概这样,邮局好像也很无奈。
乡民们有什么方法可以提出来,我想邮局会很感激。
当初办征收的人到底在想什么......
※ 引述《stan1231 (史丹)》之铭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29/938186/
: 邮局门前被封路 地主:要用地就花钱来买!
: 2016年08月29日21:53
: (更新:新增影片)
: 新北市树林区树林邮局前一块紧邻人行道的私有畸零地,因地主拒绝继续让邮局无偿使用
: ,双方曾洽谈购地,但价码谈不拢,地主今天下午突然在畸零地砌起砖块、摆上花盆刚好
: 挡住邮局车道,不仅大型邮务车无法进出,民众出入也不方便。地主不满表示:“要使用
: 畸零地,就要花钱购买!”邮局则希望新北市府出面协调解决此一难题。
: 陈姓地主(58岁)表示,树林邮局门前跟人行道之前畸零地是他继承而来,家族拥有这块
: 地已经超过40年,当初政府征收包含目前畸零地及人行道用地,盖完人行道后将剩余的地
: 归还家族,但这10几年来树林邮局无偿使用这些土地,期间邮局承诺要购买畸零地都没下
: 文,本月初,树林邮局要刨除邮局前地面重新铺设新的柏油,他才要求不准使用他的畸零
: 地。
: 中华邮政劳安科长张丽华说,地主突然无预警将邮局跟人行道之间的畸零地封起,造成邮
: 差进出困难外,也让大型邮务车无法通行,更造成要到树林邮局洽公民众不方便,由于双
: 方价钱一直谈不拢,才会变成现在的情形,需要新北市政府及树林区公所出面协调解决这
: 个难题,明天起可能会影响到收发信。
: 警方获报后派员到场了解,副分局长吴恒隆指出,已加派警力到场维持交通秩序,避免邮
: 局前畸零地被封之后发生交通意外,至于土地产权的争议,警方不介入排解。
: 律师廖芳萱表示,如果畸零地是一般用地,邮局要通行,须以租用或是购买取得通行权利
: 出版时间:1929
: 更新时间:2153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6-08-30 10:34:00
3坪2000万???????????????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8-30 10:35:00
就来喊价的阿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6-08-30 10:35:00
畸零地就是挡路赚钱用的啊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6-08-30 10:35:00
说句笑话 邮局没钱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6-08-30 10:35:00
政府市价征收再卖给邮局,当然不是地主开的价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8-30 10:36:00
没有主张过既成道路?不太可能吧?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6-08-30 10:36:00
袋地通行 或 公用地役这个如果如表面上那么单纯还蛮多解的
作者: pp0731 (pp)   2016-08-30 10:37:00
邮局搬家比较快啦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38:00
畸零地政府要搞不是说不行啦 但如果找人来抗议就很麻
作者: rtwodtwo (阿灾)   2016-08-30 10:38:00
两千万 干脆把邮局搬家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6-08-30 10:39:00
畸零地估价本来就不能用普通估价方式来看 至少要将合并后的增值额做合理分配
作者: iiiiyouyou (davinci.)   2016-08-30 10:39:00
感觉有很多秘密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39:00
烦 通常这种征收没收完 很多都是当时政府的钱不够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6-08-30 10:39:00
会有一票打着居住证忆的出来靠邀 算了吧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16-08-30 10:40:00
新闻不是就写了,吉下去取得通行权?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40:00
就会像之前文林苑的状况差不多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6-08-30 10:40:00
邮务车转一下就可以过了吧,从邮局正门那边转出来
作者: ererer   2016-08-30 10:40:00
那条路在大约二十年前拓宽过,门牌也全改
作者: piece1 (...)   2016-08-30 10:40:00
游局迁走不就好了..让那边荒掉
作者: rtwodtwo (阿灾)   2016-08-30 10:40:00
原址租给电信业者盖基地台 或是台电盖变电站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6-08-30 10:40:00
搬邮局也未尝不是件办法......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6-08-30 10:40:00
干脆搬迁搞成公园算了 这么爱留就让他留着 反正就算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6-08-30 10:41:00
不然强制征收又会有一群呆头出来抗议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8-30 10:41:00
畸零地跟居住正义有什么关系...有人住在那?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8-30 10:41:00
要解,就在征收一次,给个几十万打发他啊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6-08-30 10:41:00
有建筑线3平最好会让你盖 而公园进出就旁骑楼当入口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41:00
可以主张 区公所会说不养护 单纯只是钱+人不够
作者: w76530   2016-08-30 10:41:00
邮局有钱也不该被这样勒索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42:00
这问题最好的解是树林邮局离开 其次是找北县+树林区公所去主张是既成道路
作者: kzoae (瑰蓝葩会执行长)   2016-08-30 10:43:00
邮局搬走搞不好还比较好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43:00
@ten 因为本质一样 都会影响持有人权益阿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08-30 10:43:00
就搬家呀 很多邮局都是这样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44:00
对阿 我个人认为最好就是搬走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30 10:45:00
邮局搬家就好囉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45:00
这样袋地的部分也会比较好处理 例如说弄公园或卖掉
作者: C32AMG (囧)   2016-08-30 10:45:00
根本勒索
楼主: shamanfan (MADAO13)   2016-08-30 10:45:00
虽然邮局已经公司化了,但采购还是有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若照地主开的价格跟他买,绝对有图利的问题,会判刑的。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46:00
也不算勒索拉 这种畸零地都是这样搞 也没到违法
作者: hirobumi (隐性肥宅)   2016-08-30 10:46:00
邮局迁走,原址编成公墓,让死要钱的钉子户吃大便
楼主: shamanfan (MADAO13)   2016-08-30 10:46:00
搬家也没那么容易,因为那间邮局有邮务单位,需地空间很大,不好找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6-08-30 10:47:00
只要有长久通行的事实证明就好 我觉得那应该是说现有巷道而非既成道路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48:00
因为他是树林最大的单位吗?
楼主: shamanfan (MADAO13)   2016-08-30 10:48:00
算是
作者: Despairile (.....)   2016-08-30 10:50:00
如果照sha的说法 要搬家的成本不低 因为有可能邮务单位无法维持在树林分局->要移动到其他分局有难度
作者: Taiwanpoker (Copag顶级扑克牌)   2016-08-30 10:56:00
跟国税局合作,强力侦查地主相关私人跟公司税务,迫使谈合理条件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6-08-30 10:58:00
楼上 这样搞会有人出来抗议政府不给活路
作者: RedCarRet (阴骘小人)   2016-08-30 11:12:00
港墘捷运站前挂大量内裤的地主后来用1坪85万征收2000万太夸张了好像不到0.5坪
作者: Richard86   2016-08-30 11:15:00
把邮局牵走,盖一间爱滋病收养中心
作者: sionxp ( )   2016-08-30 11:21:00
邮局迁走阿 反正那个点是赔钱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8-30 11:21:00
搬邮局囉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6-08-30 11:24:00
蟑螂就是踩死就对了,蟑螂大家一起来踩喔!!!!!!!
作者: sam352306 (我们会再相见)   2016-08-30 11:25:00
搬走地还人家啦公家用地咧。
作者: puppy0327 (低调奢华)   2016-08-30 11:29:00
可以主张邻地通行吧,偿金让法院裁就好~
作者: dijkstra (邪恶数学家)   2016-08-30 11:29:00
就搬阿,一坪1500万强制地主买回
作者: s75830 (甲甲真恶心)   2016-08-30 11:30:00
422坪的基地以总价来说两千万不贵,分杯羹的道理
作者: gwjhs112 (Zi0e)   2016-08-30 11:42:00
这开价,吃大便吧,把隔壁民宅买下来打掉当马路都不用2000万
作者: jatj   2016-08-30 11:53:00
说爱滋病那个是怎样 歧视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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