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c1124 (ccc1124)》之铭言:
: 是的 宪兵爽到翻过去了
: 穿军服跟家人、女朋友逛街?
: 光这几条规定就玩死你了
: 依“国军各式服装内容穿着及佩带实施规定”
: 著军服应穿制式皮鞋,室内脱帽,室外须戴帽
: 还有“军人生活规范重点”规定
: 1.军服应洗涤清洁,熨烫平整,按规定配带领、肩、臂章、兵籍名条,不得擅自描绘
: 或车绣(领、肩、臂章及兵籍名条不可有脱线褪色及模糊不清之情形)。
: 2.皮鞋应随时擦亮,胶鞋要清洁,鞋带第一道由上向下,余由下向上穿,并由外压内
: 交叉方式系结,穿着长统鞋裤脚统一用松紧带系于鞋统外,成灯笼状,不可穿著非
: 制式鞋袜(长统皮鞋严禁私自加装拉链)。
: 3.穿着雨衣或夹克时,应配备齐全,钮釦扣好,携行时应折叠整齐,夹于左胁下方或
: 折叠成长环形状,右肩左胁携行,如背背包时,则按规定扎于背包。
: 4.官兵著军服时,室内须脱帽,室外须戴帽。
: 5.穿着军服,雨天应穿着雨衣,不得撑伞。
: 6.官、士、兵、学生离营外出,均需注意服装整洁、仪态端庄,不得进出不正常之场所。
: 7.夹克之穿着,视气温状况,由营区指挥官规定,其拉链应拉至距领口十公分处。
: 这总统脑袋有问题吗?
: 没当过兵果然是不行
: 你主官会被K 回来换你夹懒蛋 外加禁足一周
阿,干,你这就没有所谓法治国的素养了~
首先
当你接收到违法命令时,由于公务人员的上命下从特性,只要有上级的背书
即使你执行了违法命令,只要侵犯法益不要是显而易见的过大 (比方杀人)
你可以拿上级的命令来当作你的阻却违法事由,这是法所明定
....阿,干,这条是对公务人员有用,当志愿役不是公务人员.......
再来
总统为三军统帅,其命令对军人有拘束力
小小的鸡掰宪兵算三小, 蒋总统时代,别说军服了
你他妈的军人没有青年十二守则,总统召见坐得不挺拔超过1/3椅子
自然就按星星说掰掰
可见风行草偃,品德服人;更何况明令的指示!
....阿,干,总统只是鼓励.....不是命令..........
建议:
还是脱掉军服再出去
除非你是法律系想搞个啥ox条款释宪文,
替自己在roc法律史上留下名声,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