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超商要工读生下班后补货 违法没加班费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吕小姐投诉,7月中旬到全家便利商店兴国加盟店打工,每天上班6到8小时,这间加
盟店的店长要求,下班后仍需协助补货,她几乎每天都额外耗费1到2小时,才能结束工作
。岂料,她发现,虽然补完货有打下班卡,但延长工时的时数,竟都不算加班费,痛批“
真的太不合理了!”
吕小姐指出,她曾使用通讯软件询问店长,对方强调补货期间,不给加班费,更说“下班
时间取决于补货速度”,若不满意制度,可以离职。新北市劳动检查处处长胡华泰表示,
8月17日下午派员稽查,比对薪资明细及出勤状况,有劳工单周工时超过40小时,确实未领
加班费,访谈店内劳工,多人也证实,常利用下班期间补货,且雇主不计薪。胡华泰说,
该间分店的雇主也承认,补货的加班期间,并未核发工资,上述行为皆已违反《劳基法》
,将处2万元罚锾,后续也会逐一调查劳工的出勤纪录及薪资状况,令其配合改善。
不过,全家公关部统一发言时,一度宣称,依他们调查结果,并无任何违法情事,得知记
者告知劳检处已查获不法时,公关部才改口,是内部资讯传递有疏失,才误以为该分店没
有违规,接获劳检处稽查结果后,会加强要求分店,落实遵守法规,保障劳工权益。
(投诉组卢廷羲/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829/937745/
5.备注:
‘下班时间取决于补货速度”,若不满意制度,可以离职’
‘将处2万元罚锾’
‘全家公关部统一发言时,一度宣称,依他们调查结果,并无任何违法情事,得知记
者告知劳检处已查获不法时,公关部才改口,是内部资讯传递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