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桃警围捕赃车击毙少年起诉 检:没有冲撞警方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桃园市17岁田姓少年今年1月22日凌晨3点24分,驾驶偷来的赃
车搭载16岁徐姓少年、谢姓少女外出,停放在桃园市杨梅区瑞福街与瑞溪路二段交叉口一
间超商,田姓少年从后照镜发现有杨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警用巡逻车靠近,赶紧踩油门加
速离开,警方从后方追捕,双方街头追逐超过半小时,一路从杨梅、龙潭再回到杨梅。
田姓少年最后闪双黄灯停靠在杨梅区文化街佯装受检,等警车停下、员警下车时趁机加速
逃逸,28岁警员刘政国朝赃车右后轮开枪,但子但却击破右后车窗,贯穿坐在副驾驶座的
徐姓少年后脑,子弹卡在眉心,田姓少年听到枪声停下,徐姓少年在林口长庚医院急救,
于27日宣告不治,家属无法接受徐姓少年死亡,质疑员警用枪时机有问题,刘员被依业务
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法办。
警方当时表示,当时赃车有两度冲撞警车的情况,已符合《警械使用条例》的用枪规定;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勘验警车行车记录器及相关影带,发现田姓少年当时驾驶赃车只是逃逸
,并无冲撞警车或攻击员警的情况,检方指出,“刘员虽然可以依法使用枪械,仍应基于
急迫需要、合理使用之,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如无把握开枪射击不会造成车上人员之死亡
结果,即应放弃开枪射击”,侦结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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