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澳洲野狗成灾 专家建议出口亚洲卖餐厅

楼主: dacapo (Dacapo)   2016-08-18 02:08:42
虽然我只是嘴砲啦
但是货源这不是来了吗?
中央主管机关得公告禁止宰杀前项第一款之动物。
任何人不得因第一项第一款所定事由,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宰杀犬、猫或贩卖其屠体。
二、贩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禁止宰杀动物之屠体。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二、违反第十二条第二项或第三项第一款规定,宰杀犬、猫或经中央主管
机关公告禁止宰杀之动物。
所以禁止宰杀猫犬,也禁止贩卖屠体
我这边键盘解释成不能杀、屠宰猫犬,
也不能贩卖切割好的生肉块。
但是煮熟后应该就不限制贩卖了吧? (这边我不确定)
所以只要在澳洲开设加工厂
在那边完成宰杀,切块,包装。
合法经过检疫、报关进口来台湾
台湾这边的店家只要把切好的肉块烹调
就可以合法贩卖了吧,至于吃本来就合法了
可能还要雇用两个武装保镳,以免客人或店家被攻击这样
这流程跟进口鲑鱼有87趴像
请问有没有bug呢?
ps:另外高雄已无解,自治条例通过禁止民众
购买、持有及食用犬、猫肉及任何含有犬、猫成分之食品。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8-18 02:09:00
狗本:不管啦今天吃狗肉 明天吃人肉
作者: Gallardo   2016-08-18 02:11:00
台湾一堆鲁蛇会去澳洲杀狗宰狗领高薪 陈浩杨怎不去?
作者: TarocciKa (小加号)   2016-08-18 02:32:00
有点不懂…切割包装后,不是还是屠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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