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整修 百年“台南地院”现风华 联合报 记者修瑞莹/台南报导
国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是全台日治时期三大建筑之一,经过3年整修终于完工,华丽的巴
洛克风格式建筑,让人赞叹。市府曾多次争取纳入台南美术馆园区,未获司法院同意,市
府打算重整旗鼓再向中央争取;据了解,目前司法院仍倾向做为司法博物馆及少年法庭。
台南地方法院建于日治时期的大正元年(西元1912年),距今104年,由于格局完整,被
誉为日治时期台湾三大建筑,另外两处是台北的总统府及国立台湾博物馆。台南地方法院
民国80年列国定古蹟,法院在民国90年搬迁,建筑一度风吹日晒,后来加盖铁皮屋保存,
之后司法院同意花近两亿元整建,3年前动工。
南市府文化局表示,这栋建筑是日治时期巴洛克风格的建筑代表之一,是当时全台最早兴
建的法院建筑,也是目前全台唯一保留的日治时期法院。
整修后的法院,有美丽的圆顶、华丽的列柱、柱头装饰及欧洲古建筑常见的马萨斜屋架木
构等,文化部的古蹟说明将圆顶列为“日治时期建筑中最精致富动力感的一个”。
负责整修的建筑师卓银永表示,整修时最花功夫与时间的是列柱的整理,因经过多次修缮
,有的列柱上至少有7到8层泥沙及油漆等涂装,需人工一层层剥除,平均一根柱子就要花
费一个月以上;另建筑内保留着日治时期至今的院内监狱、存放重要法律文件的库房及法
庭等。
日治时期老照片中,台南地方法院有高塔,整修后却没有;据了解,高塔在58年就被拆除
。经委员会开会讨论,认为高塔虽有照片,但相关资料不足难修复,暂时不修。
市府人员表示,司法院之前一直不愿让出管理权。文化局长叶泽山表示,等新任司法院长
上任后再争取,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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