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 不少法律人义愤不已 关键点不在于交不交保
法律规定很宽的 作文题目左写右写都能通 看写的人想怎么写而已
如果一开始就收押这件事基本就没了
不然郑捷更罪证确凿 比投案还厉害 坐着等著被抓
当时没交保 也没看那个法律人不爽跳出来骂当时的合议庭法盲
关键在于法官说可以交保 结果被众怒搞成收押
这严重伤害了 法律人司法体系至高无上 具抗众性 不可挑战的情感
杀警案本身如何如何不重要 总之法官已经说了30万交保 竟然众人不服
不服就算了 竟然后面的法官孬了 来个宜稍从众
这件事就是这样而已 那个法学教授写的反讽文 不过只是发泄一下不爽
世界会因此有什么变化嘛?不会 下一个法官还是会按自己的意思写个作文
大部分的案件 根本没人管 不会有一堆人跳出来不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