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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俭谈电业法,指责台电和能源局的四点共识完全忽略用户的权益,并指责台电说谎,台
电应该和用户民众站在一起
方俭和土条的可信度似乎有87%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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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电业法》的最大问题是没有用户/消费者的权益主张,包括消费者的电源选择权、
电费选择权、对发输配电成本的知情权、供应中断的索赔权,和最重要的合约议定权。
大家别忘了,电力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商品,用户有绝对权力决定用电,才会给电力公司发
、输、配电的工作机会。
看到台电工会和能源局的“4项共识”,开来只是为了保障员工目前的利益,而忽略了满
足用户需求,增进电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令人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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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改革不涉及台电民营化
.推动能源转型的第1阶段,开放电力直供、代输;第2阶段以6~9年推动台电逐步转型,
而非赶在2~3年内急就章完成
◎未来台电可转型为控股母公司,母公司之下再设2个子公司,分别是台湾发电公司、台
湾输配售公司,细节可再谈
.成立的台湾发电公司,可再视营运需要,在不影响员工权益的前提下,另设子公司或事
业部
资料来源:台电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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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电工会愿意多和用户站在一起,促进台电从上级为我独尊,转型为以客为尊,以员
工为主的经营管理团队,让台电成为高效率,高附加价值受顾客信赖,员工为荣的公司,
才是全民与工会之福。
现在台湾有60%的民众对台电不信任,是台电最大的“毒资产”(比核废料更可怕),如
果调查员工意见,恐怕也差不多。这种普遍的不信任台电,源自政府与台电高层长期对用
户和员工说谎,这必须由用户与台电员工携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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