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优惠电价像“免钱午餐” 能源局要各部会自筹经费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经济部能源局26日召开《电业法》修法公开说明会,针对现行公用路灯、学校、庇护工场
、社福机构,以及自来水、电车、电铁路等公用事业的优惠电价,新法倾向由各主管机关
编列预算吸收,因此引起交通、卫福及教育三大部会反弹,直言恐排挤预算,不过,能源
局态度强硬,电力组副组长吴志伟更形容,此举“有点在吃不要钱午餐的意思”。
由于现行《电业法》规定,台电拥有电业专营权,因此,民营电厂所生产电力,只能全数
趸售给台电,无法选择其他购电对象,不过,由于新法倾向电业自由化,打算将发电、输
配电、售电分离,开放民营电厂可直接售电给“具购电选择权”用户,能源局官员也宣称
,将开放所有民营电厂在公平环境下竞争,届时“抢用户各凭本事”。
正因为台电被拉下凡间,所以,针对公用路灯、学校、庇护工场、社福机构,以及自来水
、电车、电铁路等“原本由台电吸收”的优惠电价,新法倾向各主管机关自行编列预算吸
收。吴志伟指出,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优惠电价所增加的成本费用,应回归各目的事业
主管机关负担,不应该由社会大众埋单,“现在大家的想法就是丢给台电,这有点在吃不
要钱午餐的意思。”
对此,交通部代表认为,各相关部会都有编列预算的排挤效果,一旦编不出预算,就会转
嫁至消费者身上,恐怕有所阙漏。教育部代表则指出,相关预算若回归教育部,预算恐增
加新台币逾14亿元,“教育部本身还有相当多重要教育政策,财源安排很艰钜,希望能持
续给各级学校电价优惠。”
卫福部代表也大吐苦水,宣称相关用电优惠已于2015年回归卫福部承担,共支应9000多万
元,“对我们的预算来讲是非常沈重的负担”,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该笔预算9500万元
却被主计总处删除,理由是“相关用电优惠应由台电吸收”,因此要求能源局出面沟通。
对此,国发会代表虽直言“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要负起责任”,但承诺会与主计总处协调。
新闻来源: ETtoday 新闻云
原文网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726/7427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