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那辩论说一例一休跟二例哪个休假可以比较多?
这根本就是假议题。
因为现行规定就是一周工时只能40小时,剩下算加班。
在这个前提之下,一例一休跟二例,一年总工时都会是一样的:
40*52 = 2,080。
欸干,既然一样,那在吵什么?
因为现在有一种情况是,明明周工时是40小时,
一天上班八小时的话,本来就只要上五天班啊。
结果,服务业一堆变形工时,叫你每天上七小时班,然后周六再来上半天,
工时是7、7、7、7、7、5,刚好40小时,六天班。
而且由于现在规定是一例,所以这第六天班,是完全不用给加班费的。
有去看过时代力量的发言就知道了,
上面的立委诸公每个人也是以这个逻辑去延伸出来自己的论述。
民进党诸公:
我们希望以价制量,
借由第六天班必须付出高额加班费,来喝止老板常态性请员工来加班,
而且加班时数未满四小时,以四小时计;未满八小时,以八小时计。
时代力量诸公:
休息跟薪水必须分开,应该要制止加班,并另外想办法提高劳工薪资。
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例假只有急事跟天灾才能加班,
所以如果以时代力量的逻辑延伸出去,
时代力量希望打造的世界是:
两例假、完整的休假、提高薪资。
民进党:
已经有六成劳工本来就有周休二日了,
剩下四成劳工没有周休二日只有两种原因,
1.变形工时(现行制度下合法)。
2.无良老板。
所以如果第六天改成需要高额加班费,变形工时就可以消失。
另外一部分,可以看到民进党一直在讲的,说有些公司会有加班需求。
例如如果说像柜姐(或是像装冷气),有淡旺季,难道我忘记人手不足的时候,
要额外去找工读生吗?
工读生怎么会销售(装冷气)?我只找旺季一两个月的工读生,谁又会来应征?
可是我旺季这又不符合例假加班的标准,这算是短期的常态性加班,
如果规定是二例,你要我怎么办?
民进党肯定扛不住这样的压力,
事实上世界上也没有禁止劳工在假日加班的国家,
都马只要双方同意,记得付加班费,就能加班。
结果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说真的,在现行规定就是一周40小时的前提之下,
民进党要的只是喝止变形工时而已,
还有另外一个争议点,七天假。
如果有七天假,那么二例(及一例一休)的年工时会减少成:
40*52-7*8 = 2,024,你没看错,二例跟一例一休的工时是一样的,
所以最近劳团转弯开始吵这个。
他们的说法是:
一例一休,要我接受,可以,
但是七天假不能砍。
我只能说......劳团你们加油......
去年还是42工时的时候,一年的工时是:42*52-7*8 = 2,128,
今年你们一口气想改成2,024,完全不接受2,080的方案,
我只能说你们会遇到很大的压力啦。
言尽于此,要嘘请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