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洲打工
这边规定就是一周基本工时38超过就是加班,假日上班也是加倍
但是他们不一定会付你加班费,跟加倍
以我在当地超市为例,
时薪是符合casual 22.3澳,但是超过38小时他不会理你一样时薪,因为我是仲介介绍
别说澳洲都会这样钻漏洞
台湾人不会吗
而且还给你排做六休一,工时刚好38小时
台湾人不会这样搞吗
不过这里唯一优点是早早上班早早下班
很多工厂都4~6点上班
中午就回家
还可以制作第二份工作机会
为何台湾工厂就不能早上4~5点上班
下午2~3点回家甚至1点
回家可以做自己的事
也不会半夜爆肝加班
早下班回家也可以兼差做晚上
多点收入不是很好;?
与其多点休假不如改上班时间来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