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拒绝国际法庭裁决有先例可循──美国30年前就这么干过
中国决心不接受国际仲裁庭下周就南中国海(中国称:南海)争议作出的裁决,这种
做法虽然不常见,但并非没有先例。美国就是一个大国无视国际法庭裁决的尤其突出例子
。
1986年,位于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裁定,尼加
拉瓜在诉美国案中胜诉。该中美洲国家指控美国支持其国内的反政府武装分子,并且在该
国多个港口布雷,企图破坏该国的社会主义政府。
当时美国抵制了大部分诉讼程序,称法院没有管辖权,并且拒绝执行法院作出的向尼
加拉瓜首先支付3.7亿美元的判决。美国随后利用其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地位,
否决了要求其执行有关尼加拉瓜判决的决议,并且无视联合国大会后来就此事通过的另一
项决议,美国直到1988年才因美国国会的阻止而停止支持尼加拉瓜的反政府武装分子。
与之类似,此次在海牙常设仲裁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涉及中国的
案件也是小国控告其强大邻国。菲律宾认为,中国对“九段线”(nine-dash line)内南中
国海大片水域拥有主权的主张违反了国际法。
中国同样认为该法庭没有管辖权,并且拒绝参与诉讼程序。可以想见,如果该法庭在
多个事项上作出不利中国的裁决,中国将采取类似美国30年前的做法,即无视裁决,坚持
强硬立场。
http://cn.wsj.com/big5/20160708/bgh14575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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