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虐杀咬掉女老师乳头 凶手死刑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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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60岁陈姓高中退休女老师遭男子刘志明持铁锤重击14次后性侵
,还被刘男咬掉乳头、抢走皮包2000元,女老师惨死车内。一、二审皆判刘男死刑,上诉
后,最高法院认为,刘男精神鉴定结果未说明他有无教化可能,且其犯案过程未全部自白
,因此撤销死刑,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此外,刘男对女老师所犯加重强制性交罪,一审判刑10年,因没上诉,先前已定谳;民事
责任部分,刘男一审判赔被害家属1664万余元,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39岁刘志明因不满程姓女友与前夫破镜重圆,为挽回女友感情,前年12月2日
上午,刘男到百货行购买铁锤,骑车到女友住处想吓吓她,但女友不在家。刘男喝酒后骑
车乱逛,发现被害女老师独自买完菜、准备开车回家,临时起意想抢车去看女友。
刘男趁女老师打开车门、坐上车的空档,持铁锤重击女老师头部,刘男想开走汽车,却因
排档上锁无法驶离,转头问女老师如何解锁,重伤的女老师无法回答,刘男再拿铁锤重击
女老师头部,累计共14次。刘男抢走女老师皮包内2000元现金,再把手指伸进女老师下体
性侵,还一口咬掉女老师右侧乳头再吐掉,残忍行径令人发指。
刘男先辩称失恋随机杀人,后来改口酒后无法控制行为,想抢车找女友才杀人。一、二审
认为他无悔意,没有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等问题,依杀人等罪判处死刑;最高法院认为,
二审引用的精神鉴定报告,并未说明刘男有无教化可能,且二审误以为刘男始终认罪,因
此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