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pthr1215 (天天)》之铭言:
: ※ 引述《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之铭言:
: : A. 七天国定假日是否放假? 假是劳工的 → 亲爱的资方抗议 只纪念不放假
: : 说该放假 结果资方抗议后 亲爱的资动部长大转弯
: : B. 一例一休 可以让劳工充分休息 → 一例一休 vs. 两例 休假日会被拉去上班?
: : 较为先进的各国周休二日早是共识 鬼岛人休假还算少的
: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
: 一例一休的一休是要给加班费的,你是不是默认了反正资方不会给加班费?
: 劳动部的说法也就跟你说,因为要给加班费,在默认资方守法的情况下,
: 希望可以“以价制加班的量”。
: 如果你都这样默认了,默认资方不守法了,那两例的情况下,资方会不会给你休假?
: 现行规定是一例,也不是什么周休二日,还不是有六成的资方主动给了周休二日?
: 剩下的四成,也不是全部都不守法,
: 你要拿不守法的出来讲,那只能说,就是你的自由。
对不起,其实不是假设资方必然会违反劳基法
而是假设台湾资方必然有很多会钻法规漏洞
1例1休草案漏洞 劳动部坦承创造无薪假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703002822-260405
在之前,郭芳煜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还有修正过
也就是传说中的一例一休2.0版本
换言之
不要说林全、郭芳煜、立委、民嘴、工商团体与劳团的说法大家都不一致
甚至连郭芳煜自己也是反反复复的
然后你告诉我们劳工
必须默认大家都会遵守法律?
先证明资方钻漏洞违反修正法条吧
接着就是一堆的解释函来解释适法性问题
完全规避掉民意机构的监督
随着劳动部自己解释爽爽
例假来看基本上可容解释空间最少
或者是在法规之中清楚明确的写清楚
到底什么状况之下可以利用休假日?
到底必须要付出多少加班费?
面对劳团质疑的漏洞,怎么在法条中规范清楚?
但现在却写的相当模糊
使得人人都有很大的解释空间
也没有人搞得清楚到底要怎么干才不会违法
所以根本不是默认资方必然违法
而是现在修正案给予资方解释空间非常之大
很明白的就是法条制定上有很大的问题
当然,你觉得漏洞一大堆
未来再慢慢补就好了
先求有再求好
我们无法一次到位,但要逐步进步
总有一天反攻大陆,说错,总有一天能提升劳动环境的
我绝对尊重你的言论自由
但我要干爆政府,也麻烦你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
谢谢
: 我讲的可能很难听,但是台湾的劳动参与率是6成,其中又有6成劳工是周休二日。
: 也就是说台湾只有24%没有周休二日,
: 你们本身就已经很难凝聚社会共识了,还在那咄咄逼人,
: 自己去开FB看看,真的有几个人关心一例一休&两例?
噢,那现在还有人关心服货贸吗?
还有人在关心黑箱课纲吗?
还有人关心死刑犯的研究,与矫治吗?
对不起,一直都有
只是刚好不是你FB的好友群而已
FB很聪明
他会自动筛选你喜欢的资讯
你自己也很聪明,你可以自己删除你不想看到的言论
所以打开你的FB看没有关心一例一休与两例假意外吗?
我是不意外啦
至于你觉得别人咄咄逼人
全台湾没人关心劳工权益
没人关心劳工假期被砍
没人关心蔡英文说话不算话
那你就继续这样觉得吧
反正人民自然会做出他的选择
如果你不幸是党工而因此失业的话
建议你不要来当你看不起的劳工
好好考个军公教
然后等著民进党政府去砍你的福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