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不是错, 很多国家都有.
错的是,
你妈的谈好的年薪居然是要自动 /14 才是月薪.
离职跟他心情不好,谈好的年薪居然还可以扣.
如果妳都做了11个月却拿不到11/12 的薪水, 这哪门子年薪
你要不然就应该写成年薪+做满合约奖金
※ 引述《wylscott (林 佳树)》之铭言:
: 欧美在应征时好像都是谈月薪或年薪
: 再加上一些其他福利(月休几天,一年几天的有薪假期,保险)
: 为什么华人会发展出年终奖金这种特殊的制度
: 而且老板给多少还可以看他心情(甚至不爽不要给)
: 法律也不保障年终奖金这点
: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