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36K上班族“一例一休”加班费 一算差很大
3.完整新闻内文:
最近劳工大事就是关于劳基法修正案,现行《劳基法》规定,“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
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但《公务员服务法》却明定,“公务员每周应
有二日之休息,作为例假”,《劳基法》未明定劳工可周休二日,有雇主刻意减少劳工每
日上班时数,继续让劳工维持每周上6天班。劳动部为此修法,若通过,原要还劳工的7天
国定假日,也都会再取消。
《苹果日报》报导,根据劳动部规划,例假与休息日差别在于,例假仅天灾、事变、突发
事件才可要求劳工销假上班,休息日只要征得劳工同意就可上班;不过雇主须付加班费,
除原本工资外,加班头2小时各可再获1又1/3(即4/3)加班费,2小时之后可获得1又2/3
(即5/3)加班费,且一次至少发给4小时,不满1小时也要发4 小时,而实际到底怎么算
,举36K上班族的加班费算给您看。(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Q:我在例假或休息日加班8小时,加班费该怎么算?
A:假设有劳工月薪3万6千元,每小时工资额150元。
●若在休息日加班8小时
★现行加班费规定为 150×1/3×2(前2小时)+150×2/3×6(后6小时)=700元
★未来加班费规定为 150×4/3×2+150×5/3×6=1900元
●若在例假日加班8小时
★加班费规定为150×8=1200元+1天补假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629/896576/
5.备注:
真那么多人反对一例一休? 还是党工梭哈在带风向?
现在看起来明明就比以前的一例好
以前假日加班还比平日加班少钱...
何况无良老板就算改两例假还是可以叫你来加班啦
重点是劳基法的罚则要修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