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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628/7247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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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前自己核准 胡志强、郝龙斌赴陆管制3年变3个月
3.完整新闻内文:
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卸任官员赴中国大陆需被管制3年,不过,民进党立委李俊俋28日爆料,几乎所有的马政府卸任官员都在卸任前提出“缩短管制年限”的申请,包含前台中市长胡志强及前台北市郝龙斌都自己申请、自己核准公文,让原本的3年管制期缩短为3个月,因此,胡志强卸任后赴陆8次,只有2次需要提出申请,其余6次都不需经过审查。
李俊俋上午在立法院爆料,前总统府秘书长曾永权日前才被爆料,在卸任前自己核准自己的公文,让自己能顺利出国,而不只曾永权,马政府下的官员却大多有此情形。他指出,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规定,政务人员、直辖市长、从事国防外交的相关人员,到中国大陆都要依规定申请、联审,离职后的3年内都要依此规定。
虽然该法的第9条第6项也规定,相关人员退离职后,进入大陆地区期间,应经原服务机关许可,依其所涉及国家机密及业务性质来增减管制年限,但李俊俋质疑,若依法申请赴陆,通常都会通过,但马政府官员却纷纷申请缩短年限,连申请审查都不用,法律并没规定可以“自己申请、自行缩短”年限。
他指出,例如胡志强需被管制3年,但他在1年多的卸任前,就申请把3年改为3个月,因此胡志强在1年半内去了中国8次,只有前2次依规定联审,后面通通不需申请;同时,另一位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也这样做,卸任4天内公文也获准,把3年改成3个月,这段期间去了中国3次,只有提出1次申请。
除了直辖市长,管制年限缩为3个月的还包含前文化部长洪孟启、前文化部次长陈永丰、前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蔡玉玲、前故宫博物院院长冯明珠、前副院长周筑昆等人;年限缩为6个月的则有前教育部长吴思华、前法务部长罗莹雪、前农委会主委陈志清、前退辅会主委董翔龙;缩为1年的则有曾永权、前行政院秘书长简太郎、前内政部长陈威仁、前外交部长林永乐、前财政部张盛和、前经济部长邓振中等数十人。
另外,连前陆委会副主委施惠芬、前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都将3年缩短为2年,目前仅剩前总统马英九、前行政院长张善政、毛治国、江宜桦、前陆委会主委夏立言、王郁琦、前国防部长高广圻、前科技部长徐爵民等十多人仍是维持3年管制期。
对此,李俊俋要求陆委会重新检讨,法律是否有被误用的情形,为何变相成为官员通通缩短管制期间,连申请都不用?他强调,即使要缩短,也应在卸任后向原服务单位来申请,但很多都是自己申请自己核准,市府、各部会应去清查此事。
李俊俋更质疑,这些卸任官员拼命往中国跑,据传国民党跟共产党达成协议,要拉蓝打绿,未来两党会密切合作,在台湾引起波澜,且今年9月会10月将可能有洪习会,若政务首长申请缩短年限是要拉蓝打绿,这算要保护台湾的安全吗?
每个人都赶着去中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