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itcch (必可取)
2016-06-27 13:39:28依工会法第4条,劳工均有组织及加入工会之权利。另同法第 11 条规定组织工会应有劳工30人以上之连署发起,组成筹备会办理公开征求会员、拟定章程及召开成立大会。筹备会应于召开工会成立大会后30日内,检具章程、会员名册及理事、监事名册,向其会址所在地之直辖市(在本市即向本局申办)或县(市)主管机关请领登记证书。
以上是在网络上查到的简易流程
看起来只要人数到齐 规章拟定好即可
不过实际上劳工组工会
通常会碰到什么困难
老板可以直接开除要组工会的员工吗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