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流浪狗险咬死男童 固定喂食者恐被究责

楼主: sodas500i (想吃什么,你请客)   2016-06-23 11:10:56
序言
若是将狗(或任何一种宠物)当作商品来派发,会不会对于弃养会是个比较好的控管方式
举例
若是要领养狗(宠物),则需要申请,并且每人10年内只可申请一次
并且若是家庭内(可以户口名簿查)单位时间内申请的数量过多,则需要严加审核
申请狗的方式,有申请配种、领养、继承
政府单位统一管理狗,以云端管控数量,当需要养狗,先去公家单位申请,
当公家单位审核完成,因为配种可能会生出3-5只,所以必须申请人数达到5人
才可开始配种,当生出后方可派发,若只生出三只,则以申请优先级配发
尚未配发到的将递补到下次的申请优先级
而每只狗也会有他们的身分证明
-------------------
| --- 名字:阿姆斯特朗旋风 |
||狗狗 | 冲锋阿姆斯特朗 |
||照片 | 砲二号 |
| --- 品种:台湾土狗 |
| 出生:2012/03/ |
| 主人:马19 |
| 主人地址:土城 |
| |
|------------------
像这样的身分证,并且在配发时,需先植入芯片,并且可使用APP
扫瞄芯片,并连接到狗的身分证明,简单说用QR Code(芯片) 看照片(身分)这种概念
并且每3个月要回报狗的状态,以免走失、弃养、死亡
当成长到成年期,则需要带去宠物店结扎,若超过3个月未结扎,则需要罚款
若有人弃养,政府也要以云端管控目前弃养的犬只数量,当数量归零
才可开始开放配种申请,也就是说
if( 流浪数量 < 0 ) 配种申请->Enabled = true;
else 配种申请->Enabled = false;
若是走失、弃养、死亡(看理由,人为或是不可挽救的因素来决定惩罚力度)
都要罚款(以身家财产百分比来惩罚,家产包含不动产以及股票等)
以身家财产3000万来举例,弃养需罚10%,也就是300万
而身家财产,则依照上年度的报税来计算,以免像吕宗吉一样,出事才说没钱
题外话,另外我是认为现在的法律,罚金也应该以身家百分比来算
不然对于酒驾的人来说,一次酒驾罚个几万根本不痛不痒
若是罚百分比,则痛到爆炸
所以需要特别取缔非法养殖的狗商,要加重刑罚之类的,比如关3 - 7 年
这样其实也不算太多,毕竟玩弄生命罚再多也不嫌多
感谢阅读
作者: GSHARP (Mr.Q)   2016-06-23 11:12:00
罚款不够 抓去关才是真的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6-23 11:13:00
比照汽机车考照就好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6-06-23 11:14:00
安乐死 所有问题通通消失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亚的小金鱼)   2016-06-23 11:14:00
不可行,这里面包含了一整个产业链的问题,例如说,这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6-06-23 11:14:00
我觉得辣~ 干脆设立弃养安乐死中心 想弃养的就送去亲手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亚的小金鱼)   2016-06-23 11:15:00
样领养的方式会不会让大众觉得麻烦而去外面自己买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6-06-23 11:15:00
安乐死 然后在外面弃狗的至少判十年起跳 这样好不好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亚的小金鱼)   2016-06-23 11:18:00
哪有那么简单?现在繁殖也要登记,难道非法繁殖就消失了吗?问题就是政府对非法繁殖没有严厉执法啊,你想再多招都没用,总是会有方便便宜的入手管道更何况这种固定配发的方式直接影响到整个宠物业,反弹肯定超大,完全不可行啊
作者: SuperUp (( ̄▽ ̄#)﹏﹏)   2016-06-23 11:32:00
说半天 一要狗本出钱时就装死 卖给外劳宰杀才是王道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6-23 11:41:00
流浪狗没芯片的就直接处死 有芯片的就饲主处死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亚的小金鱼)   2016-06-23 11:43:00
不是只有钱的问题,而是生存的问题,整个宠物业不是只有买卖宠物而已,还有宠物用品(玩具、零食、生活用品等)的进口、经销、零售,宠物美容和美容师训练,兽医和兽医师的训练,总不能叫他们全部转行吧?ptt不能总是一些问题想不全面就要人去死的人在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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