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over (再见我的爱)》之铭言:
: 很好奇那些喜欢检举违停的人是不是大部分都是机车族,看到别人开车就眼红?
: 如果自己有在开车的应该会体谅,有时候停车就是麻烦,今天检举别人,明天别人就会检
: 举你,等于自己拿石头砸自己脚,所以对于路上并排停车的应该会容忍度高点吧!
台湾人就是这样,不守法也敢大声.
警察执法不严才是最该被谴责的.
如果执法够严,老百姓就会守法.
商店为了做生意,就会提供停车位,而不是把停车的成本转嫁给其他人.
我自己开车,没骑车.
停车都停在停车场,没附停车场的商店,不会去消费.
其实
让个路给别人走,就是在修布施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