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巨蛋案不再挺柯 徐嵚煌:大家都不是笨蛋

楼主: takenostand ((紫色隱者))   2016-06-20 11:58:00
※ 引述《hedonic (黑东尼史塔客)》之铭言:
: → hosen: 改标准,你是pm.产品都已经上生产线,客户才说要改设计?你 06/20 10:
18
: → hosen: 不跳脚 06/20 10:
18
: 其实浣熊问题在哪里 ?
: 在于浣熊认为巨蛋我说了算,忘记北市府才是" 客户 ",客户才是规格的确认者
: 你投产是你家的事情,没有按照客户的SPEC生产,整批退货也是刚好而已
: 北市府就是抓到浣熊投产没有按照SPEC,而不是市府(客户) 要改设计
: 所以雄粉搞错了
: 雄粉喜欢发动网军说市府" 私设刑堂 ",哀
: 其实你说没有建筑师出来挺市府,但也没有建筑师出来声援浣熊阿
: 罗兴华被市府停业两年,很重处分
: 有人跳针要是浣熊不法北市府就去告阿,阿妳们不知道北市府就是 " 主管机关 "兼
: 客户,把建筑师停业,把浣熊停工,就是北市府的手段阿
: 反而要告的应该是浣熊吧,浣熊不是要告市府,有吗 ? 没有阿
: 浣熊告的是说市府你下手太重,你的处份太重,而不是" 不应该处分"
: 浣熊目前的策略就是等柯P下台啦,绝对不会将变更设计,浣熊的盘算是支持
: 柯P的竞争者,KMT或是DPP,等下任上台告市府,停工损失在求偿回来
: 买通政府官员议员便宜多了,这就是商业社会的悲哀
重点:改楼梯=防火避难重新审查
柯黑只会跳针柯文哲的七项标准,远雄自己都说愿意遵守三项,另四项找公正单位审查
那现在,你们倒是说说楼梯改掉,远雄要怎么处理啊?法庭上站的住脚?只会在那边避重
就轻,跳针七项标准不合法啦
好啦,七项标准不合法,远雄可以不鸟市府。
但是,你他妈的还是没通过变更就自己改了楼梯啊!法庭上站的住脚?
柯黑,雄粉,9.2,你们这些三位一体的,倒是解释一下“柱位变更挟带楼梯变更”没通
过,然后自己偷改,这点大雄要怎么面对啊啊啊啊啊
大巨蛋事件,柯的问题只有处理上的方式粗糙,这点确实非常糟糕。
但是媒体从来不说,远雄偷改楼梯是更严重的问题,反倒是配合远雄一直打柯的七项标准
于法无据。
好啦
重复一次,那七项标准,远雄可以不鸟市府啊,但是变更楼梯设计没有通过,自己偷盖,
远雄要不要出来面对啊
只会跳针,我们的图是新的,市府的图是旧的叭啦叭啦
干,新的图就没通过,你在那边装死也没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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