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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冯光远(图)在部落格发文批评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盛治仁是“人渣
公务员”,最高法院17日判决冯光远应赔偿新台币30万元定谳。(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7日电)作家冯光远在部落格发文批评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
会主任委员盛治仁是“人渣公务员”,最高法院今天判决冯光远应赔偿新台币30万元定
谳。
冯光远在民国101年12月在部落格发文,质疑盛治仁花超过2亿元请剧场导演赖声川创作
建国百年音乐剧“梦想家”,“你盛治仁是怎么回事?...还是你有名誉,可是基本上都
是狗屎猪粪名誉,所以妨碍一下也无妨”,隔年又写“盛治仁这不知所云的人渣公务员
”。
盛治仁为此提告求偿百万。冯光远辩称,他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善意合理评论。刑事部分
,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处冯光远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定谳。他拒缴罚金,曾为此入狱
服刑。
民事部分,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冯光远言论超过合理评论范围,贬损盛治仁在社会上的评
价及名誉,判决他应赔偿盛治仁30万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10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