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审红十字法 王清峰:废法就是废红十字

楼主: ButterMyAss (55)   2016-06-15 13:51:18
立院审红十字法 王清峰:废法就是废红十字会
http://udn.com/news/story/1/1762861
2016-06-15 11:15 联合报 记者徐伟真╱即时报导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修正草案”,
红十字会总会长王清峰今天也亲自出席委员会坐在旁听席;她说红十字会每年接
受卫福部指定的会计师对他们的财务查核都是无缺失的,也都把相关资讯公布在
网站上,没有不公开透明,如果还要更公开透明,政府可以制定更严格的标准,
大家一体适用,红十字会也会遵守,并强调“我可以很不谦虚的说红十字会是公
益的模范生,每个法律没有不遵守的”。
王清峰说,并不是过去不修法,现在看到有人提要废除红十字会法才要修法,她
说2011和2014年都有提修法建议,但是都没有达成共识,也说现在红十字会劝募
,其他公益团体是要卫福部通过才行,但是红十字会是理事会通过就可以,红十
字会没有什么产业,只能靠募款,如果发生战乱,政府无法正常运作,“那是不
是要等政府批准才能募款?”
王清峰说,希望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大家可以理性客观看待这个问题,红
十字会法制订到现在已有62年,随着时代变迁,不合时代潮流的可以修,但是最
重要的是要去保存一个一百多年的人道价值,根据日内瓦公约,在战时救援伤兵
、对平民等提供协助,目的就是遵守红十字运动规章,“那废法是不是表示不想
遵守日内瓦公约?”
王清峰说,红十字会有法人资格,有专用的名称跟标志,废法就等于废掉红十字
会,继续存在会有争议,包括和中国大陆签的金门协议是否还有效,还有在国内
外进行的人道救援签的合约还算数吗,而且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以后
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根据人民团体法设红十字会?“红十字会的标志到处飘扬的
话,是违反国际规章的”。
先把恁爸的邮票钱吐出来
狗急跳脚了 KMT拼命抵挡 表示这内部帐一定很恐怖
这帐目一查下去 应该死整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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