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红十字会前秘书长:专法神圣不可废

楼主: wang197426   2016-06-15 13:38:34
原文 43
红十字会专法,如果是因为图利某党,财务不透明的状况下要废除
废除以后红十字会依然存在,那是不是要立新法管理?
还是隶属于某部会或是总统府之下?
再来,彭P的名言,穿上北一女的制服不代表阿肥就是北一女的学生
那废除专法的红十字会,到底算是什么?还是要改名金十字会?
如果又要设立专法管理,和修现在的专法有什么不一样?
最后,我们的红十字会,能不能穿上北一女的制服呢?
作者: alumican (新电视 ya)   2016-06-15 13:39:00
金十字已经被用掉了
作者: tmwolf (鲁神)   2016-06-15 13:39:00
恢复本名蓝十字会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6-15 13:40:00
不然其他的基金会财团法人是怎么管理的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6-06-15 13:41:00
问题是这个本来就不是真的是你一直自我催眠告诉自己是真的啊 然后还要硬逼其他人也相信
作者: CS5566 (⊂(‵・ω・)⊃)   2016-06-15 13:42:00
回归人民团体法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06-15 13:43:00
分红十字会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6-06-15 13:43:00
到底谁规定红十字会一定要有专法管理??慈济难道有专法吗?没有专法慈济就得改名叫慈慈吗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6-06-15 13:45:00
不是立新法喔,原本团体法人就有法律规范了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6-06-15 13:45:00
从头到尾假设了一个不存在的事实.然后拼命跳针废不废
楼主: wang197426   2016-06-15 13:45:00
我以为重点是能穿上北一女的红十字制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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