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30分钟休息时间被分拆 劳动部称违法
3.完整新闻内文:
2016年06月14日 04:10 吴泓勋/台北报导
针对媒体报导指出,有雇主将劳工30分钟的休息时间分散,再以休息时间不计薪为由,将
时薪打折给付。对此,劳动部长郭芳煜昨天说,这是雇主走法律漏洞,“这就是个违法动
作”,他强调,劳动部会加强劳动检查,并透过行政函令杜绝漏洞,抑制不良风气。
日前有打工族向媒体投诉,雇主将一般的30分钟休息时间,摊到每小时变成各休息6到8分
钟,例如每工作52分钟或54分钟后,就休息6或8分钟。之后再以“休息时间不支薪”当作
理由,把时薪打折。以目前基本打工时薪120元来说,少工作6分钟薪水就打9折剩108元,
却也没真正休息到。
劳动部曾一度表示,若劳工确实有休息并不违法。因为根据《劳基法》第35条规范,劳工
继续工作四小时,至少应有30分钟休息。但实行轮班制或其工作有连续性或紧急性者,雇
主得在工作时间内,另行调配其休息时间。
虽然《劳基法》明文规定,但仍传出不良雇主钻法律漏洞。昨天立委黄秀芳向劳动部长郭
芳煜询问,有恶质雇主把午休30分钟休息时间,分拆到每个小时,变成每小时休息6到8分
钟,有违法问题吗?
郭芳煜表示,根据事后了解,同仁是以一般原则做说明,所以说没违法,但这种说法不够
精准。他强调条文是死的,以这事件来说,必须检视劳基法的立法初衷,实际上6分钟没
办法达到休息目的,甚至员工还在待命,这种行为违反劳基法的立法意旨,属于违法行为
。
郭芳煜更直说,这就是少数一些不良雇主在钻法律解释的漏洞。他强调,会加强劳动检查
,并研拟透过行政函令杜绝问题,抑制不良雇主的歪风。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614000405-260114
5.备注:
惯老板: 违法又怎样? 劳动检查都嘛会先发公文 你劳动部咬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