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rmei (one)
2016-06-10 11:23:48※ 引述《joe52729 (乔治)》之铭言:
: As the tittle
: 今天不发肺纹认真问
: 常常在路上看到这群疯子
: 举著旗子 挂著车牌
: 喊著口号 发著传单
: 自愿抱美国大腿((虽然抱着爸爸大腿感觉也不错
: 又看到了 这个团体(?)里面的三宝无故乱呛老荣民的新闻
: 对于这个团体的存在真的合法吗?
: 现行的法律有什么可以拿来制裁这个团体吗?
: 这样子应该有触犯到内乱罪了吧
内乱罪不适用。详不赘述。因为内乱罪要以“暴力”手段宣扬主张。
民政府成员没有打砸抢。
但其实台湾民政府触犯刑法的是诈欺取财罪:因为他们说缴钱给他们,所发给申请者
的证件,“现在”就可以凭以去AIT办护照云云,已经被缴费领证件的苹果日报记者,
实地去AIT结果被阻挡的经验打脸了。
台湾民政府去仍然厚脸皮骗骗骗。
至于其他像是刑法内乱罪、或社会秩序维护法一些情况;在言论自由的宪法价值中,
因为民政府成员当然可以宣扬他们“自认为”的政治想法。
可是拿来“收费”还鬼扯“缴费”的“效果”,把缴费者当白痴耍。那就触犯刑法了。
可是好像检方也都没有动作。
法理说明:
若台湾民政府说,你现在缴费10万元,“n年后”“若是”台湾民国成立,发还本金兼加赠
利息20万元。这其实合法,就当作投资,跟宗教人士说你若捐钱,“日后”往生到西方极
乐世界一样。这种“言论”完全合法。
台湾民政府说,你现在缴费10万元,发给你台湾民国身份证,“你‘现在’拿去AIT申办
赴美文件,AIT接受台湾民国身份证的有效性”云云,这是违反事实的鬼扯。
如果有宗教人士说,你现在缴费10万元,阿弥陀佛“现在”立刻来接你去游览西方极乐世
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