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辅大性侵事件 夏林清还原真相 记者会

楼主: RAYNOR0327 (别杀我)   2016-06-08 11:55:32
https://youtu.be/cfUT-NHxb_8
这是两段节录昨晚讨论会的影片,我针对影片中可以看到的事实发表论述。
首先,在直播议题上,主席明显说出“动用系主任的权力,不直播”。我认为,这边造成
的瑕疵很大。甚至其余围观的学生说出“都给你决定就好了啊!”
第二段,该段言论“你们辅大心理系怎么可以全部交给性平会,你们不是很进步的系所吗
?”我认为,这段言论有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感受。
我也认为,依照性别平等教育法第21条规定,
学校校长、教师、职员或工友知悉服务学校发生疑似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者
,除应立即依学校防治规定所定权责,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
碍者权益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通报外,并应向学校及当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
关通报,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学校校长、教师、职员或工友不得伪造、变造、湮灭或隐匿他人所犯校园性侵害、性骚扰
或性霸凌事件之证据。学校或主管机关处理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应将该事
件交由所设之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处理。
后半段的规定中明显阐述应交由所设之性别平等委员会调查处理。
最后,我对于其“还好我们有这个机制,我们还有机会在这边讨论这个事情。”感到完全
没有逻辑,当事人质疑的不正是工作小组吗?故一堆问题都是由此而生,如果一开始不插
手直接交性平会,你们就根本也不用在这边讨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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