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lchi (柯奇)
2016-06-07 11:48:17吴淑珍涉及收贿是确定的:
依据:政治献金法(中华民国93年3月31日公布全文 31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49
第五条:
得收受政治献金者,以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为限。
元大并复华案
http://taiwan-fugue.blogspot.tw/2015/01/30.html
在2004年11月30日,杜丽萍帮元大马家将2亿元现金送至总统官邸交付吴淑珍。在审判过
程中,吴淑珍也承认确实曾收取元大马家所交付之2亿元现金。元大马维辰证述二亿元送
给吴淑珍,是为“买一个心安,因为元大马家被外界认为是深蓝的大金主,我希望能够拉
近跟执政党的关系”。中间人杜丽萍在一审时也表示,这笔钱只是表达支持的政治献金。
吴淑珍则坚称这是为选举开支所募的政治献金,并非有对价关系的贿款。
吴淑珍收受元大马家二亿元时间在政治献金法公布施行之后,
当时陈水扁已连任,身分非拟参选人。
所以吴淑珍收的二亿元非政治献金,而是贿款。
陈水扁晓不晓得、跟有没有罪,法院虽有判决但存争议,
但就妻子收取贿款这点(还有政治献金法颁布前的龙潭购地案与陈敏薰案),
就不够资格称什么英雄与政治家。
姚立明何错之有?
作者: FNFAL (FN) 2016-06-07 11:50:00
扁迷还再吵300亿喔 度量还真小
作者:
XZXie (微软新注音败坏国文水平)
2016-06-07 11:50:00为什么不是吴淑珍坐牢 这个女人配不起我们阿扁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没)
2016-06-07 11:50:00查无实据 不等于没有
作者:
yrrh 2016-06-07 11:51:00政治献金法明明是2008年才完全通过,你连结里面有写
作者:
gankgf (干客女友)
2016-06-07 11:51:00阿扁很明显是受政治迫害 请你不要乱说话 哼
作者:
hugr86 (sho)
2016-06-07 11:52:00扯到阿扁 那些外省人就归队囉
楼主:
colchi (柯奇)
2016-06-07 11:54:002008年是修正,2009/ 2010/ 2015也都有修正
2008DPP剩27席都是人民的错 阿扁建国基金都是为了台湾
作者: QQdragon 2016-06-07 11:57:00
红衫蛆藏在日本的300亿快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