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各级民意代表的“月薪”多少?
通常村里长的薪资,指的是政府每月发放的“村里长事务补助费”4.5万元
扣掉“村里办公费”后实拿的数字。换句话说,他们并没有实质的薪水。
(注:里长并不属于民意代表,在此列入只为了一并比较。)
而议员一个月可以领包括:开会期间出席费约5万、法令研究费约12万、
助理费24万、选民服务费2~3万…等,大约月领43万元。
至于我们的立法委员(参考立法院105年度预算书) 每月薪水(岁费公费)为190,500,
年终1.5个月、公费助理每月412,000、加班费82,400、年终618,000;
另外还有国会交流事务费200,000、文具邮票每月15,000、
电话费12,000、油料费每月15,420、服务处租金每月20,000、
办公事务费每月14,672...等等。保守估计,
养一位立委每月大约花掉国库至少80万元(年薪则是近千万元)。
出处: http://tinyurl.com/o8ysbpo
纳税人每年花了近千万养一个立法委员,以后你还敢把立委当作是里长?
身为选民该思考的是,我们究竟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立法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