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正妹被南检辱 叶毓兰:此不属侦查不公开

楼主: quid1121 (小鸡鸡 2.0)   2016-05-29 13:33:32
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正妹被南检辱 叶毓兰:此不属侦查不公开范畴
3.完整新闻内文:
2016年05月29日 11:54 邱文秀/综合报导
正妹李小姐因转贴“不能投蔡英文的原因”,遭多人涌入脸书辱骂,提告后反被台南地检
署检察官侮辱“脑袋装大便评论没什么,难不成要说你很有脑?”,南检以侦查不公开为
由拒绝公布庭讯的录音档。前警大教授叶毓兰在脸书发表新闻感想,并引法条指“这应该
不是属于侦查不公开的范畴”打脸南检,但有网友认为法条应该不适用侦查庭,李小姐想
伸冤得找监察院。
李小姐大选前在个人脸书写“投谁都好,投蔡绝交”并转贴“不能投蔡英文的原因”,被
网友Marco Chu 分享贴文,并讽李小姐“好的花瓶装大便”,多人涌入辱骂她。李不堪受
辱提告,却在开侦查庭时遭南检侮辱“脑袋装大便评论没什么,难不成要说你很有脑?”
李小姐与白色正义社会联盟在脸书表示“就请南检公布录音,证明我们耳聋,这次我们面
对霸凌绝不低头!”事后南检发新闻稿否认有当庭侮辱原告一事,但表示侦查不公开原则
,无法公开法庭录音内容。
前警大教授叶毓兰在脸书表示“小新闻,但是对于检察官的形象有重大影响,所以容老妪
聊表几句废言。”
叶毓兰说,照理讲,正妹不是马英九、金溥聪,被骂,法官可能比较会感同身受,觉得心
疼。但是,正妹贴的文是不投小英,这个又是个政治检验题,可能又会有不同的考量因素

虽然说国人对司法的信任屡创新低,但是民怨多半是冲著不食人间烟火的法官而来,总还
认为检察官们至少要参与犯罪侦查,不会遗世而独立,比较有所谓的专业信任度。
叶毓兰说,这个新闻对检察体系的杀伤力,在于正妹在检察官开侦查庭之后立即贴文控诉
检察官对她“补刀”。补刀的新闻出现在520之后,很容易引发是换党执政后的联想,也
是因为正妹骂的不是马脑水母,而是今上,所以借由开庭时好好的教训一下,以示效忠。
叶毓兰表示,今天上午看到电视新闻又去追问南检,没想到南检又抬出“侦查不公开”不
肯公开录音内容。她实在不了解这个事关检察官有没有公平公正对待当事人,而且不因政
党立场不同予以歧视对待的事件,公布庭讯的录音档以示清白,有什么困难?
叶毓兰引法条,根据《法庭录音录影及其利用保存办法》的第八条:
当事人及依法得声请阅览卷宗之人,因主张或维护其法律上利益,声请交付法庭录音或录
影内容时,应叙明理由,由法院为许可与否之裁定。
前项声请经法院裁定许可者,每张光盘应缴纳费用新台币50元。
持有第一项法庭录音、录影内容之人,就取得之录音、录影内容,不得散布、公开播送,
或为非正当目的使用。
叶毓兰最后说,谣言止于智者。这应该不是属于侦查不公开的范畴,南检以这个理由不回
应,只能说此次攻防,正妹一胜!
但检察官侦查庭,是否适用《法庭录音录影及其利用保存办法》有网友存疑,并说,“应
该是没有适用侦查庭,侦查不公开,就把他吃死死的,这位小姐可以向监院提出,但以目
前的政治环境,应该是???”
(中时电子报)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6-05-29/656/20160529001870.jpg
叶毓兰引法条,但有网友认为不适用检察官侦查庭。(叶毓兰脸书)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529001843-260401
5.备注:
帮正妹QQ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05-29 13:33:00
这人的法律真的很烂 XDDDDDDD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5-29 13:34:00
9.2怎么样都有版面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29 13:34:00
......媒体断章取义又只采用单方面说法不甚公正客观
作者: hondahcl (樱道花研)   2016-05-29 13:35:00
我不行
作者: dirubest (奈亚拉托提普)   2016-05-29 13:35:00
哪里有正妹??
作者: makoto1982 (诚)   2016-05-29 13:35:00
9.2的思维就是我说的就是王法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6-05-29 13:35:00
"法庭"录音录影及其利用保存办法 你都引用法庭办法了
作者: makoto1982 (诚)   2016-05-29 13:36:00
别人反我都是民粹
作者: PPP720817 (酸宅)   2016-05-29 13:36:00
政治环境? 妳他x知道监察院还是谁的人马吗
作者: a103232 (Lu凉凉)   2016-05-29 13:36:00
中时 呵呵
作者: invander (Rosa Gigantea)   2016-05-29 13:37:00
叶教授教什么的啊??
作者: stabber111 (怪胎)   2016-05-29 13:37:00
警察可以插手检查体系喔
作者: j53815102 (此子不可留)   2016-05-29 13:37:00
中时 到底谁会看这种垃X
作者: ucieric   2016-05-29 13:37:00
中屎
作者: MrXD (Mr.XD)   2016-05-29 13:37:00
狗报配妪蓝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6-05-29 13:38:00
侦查庭适用["法庭"录音录影及其利用保存办法]吗......PO文前为什么不动动脑...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6-05-29 13:39:00
当事者有去申请吗? 真好笑
作者: sinohara (kinu)   2016-05-29 13:39:00
何时竖叶欲兰的灵位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6-05-29 13:39:00
哈 她根本不知道她在讲什么吧 打脸?
作者: w76530   2016-05-29 13:40:00
颜色不对,这例子应该保密不适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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