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夜访女友踢错门 NBA球星被当贼击毙

楼主: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29 11:54:02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爱肝)》之铭言:
: ※ 引述《yongb (蓝海悦)》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apple
: : 2.完整新闻标题:
: : 夜访女友踢错门 NBA球星被当贼击毙
: : 3.完整新闻内文:
: : 美国NBA职篮球星德吉恩琼斯(Bryce Dejean-Jones)昨因闯错门,被屋主当成贼开枪击
: : 毙,伤重不治,结束23岁就离开人世。
: : 德吉恩琼斯是纽奥良鹈鹕队的得分后卫,周六凌晨3时许,德吉恩琼斯闯入达拉斯一户公
: : 寓,屋主被惊醒后大声质问他是谁,但德吉恩琼斯没回答,迳自踢开卧室房门,屋主开枪
: : 击中他的腹部,德吉恩琼斯后退离开,倒在走廊里,送医后伤重不治。
: : 德吉恩琼斯的经纪人透露,他当天在达拉斯曾造访女友,为两人的女儿庆祝一岁生日,女
: : 友刚搬到新公寓,德吉恩琼斯第一次去她家,当天深夜再去时走错楼层,女友住在4楼,
: : 他却闯入3楼的公寓。
: : 警方对此说法尚未证实,但表示,初步了解,德吉恩琼斯与开枪的屋主应该素不相识。德
: : 吉恩琼斯在鹈鹕队还是新人,教练与队友对他死讯都表示哀悼。(国际中心/综合外电报
: : 导)
: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 http://bit.ly/1WsKsEb
: : 5.备注:
: : 身高:1.96公尺
: : 体重:91公斤
: : 年薪:52.51万美元
: : 这个人念过南加州大学耶
: : 彦州教主说不定看过他
: : 这么年轻的球员就这样去世了.......
: 推文有人说‘谁说在美国不能开枪打死人啊’……
: 呃~只要你有枪,你在那里都可以打死人啊。
: 连在台湾也可以。(不过会被加一条违反枪砲弹药管制例起诉)
: 只是事后会不会被判防卫过当?请问警察的调查。
: 还有,德州的民风比较飙悍没错。
: 也是堡垒原则实行的最彻底的,
: 所以刑事很的确可能判无罪没错,
: 不过民事的话…,就不保证了。
: 因为如果能证明屋主是蓄意打死对方,
: 或是打完对方看对方明显失去行动力还见死不救。
: 还是有可能判赔偿的。
: NBA球星,又前途大好,才跟球团签下三年约…,
: 屋主大概要赔到卖房子了。
以下是网络上看来的,觉得写得不错,转来给乡民看一下。
关于美国法律此说法的来源是中世纪欧洲法律的“城堡条款”(castle doctrine),其原意为:一个男人的房子就是他的城堡;他有权使用暴力(包括致死性暴力,比如直接开枪)对付侵入者。该条款内容因为涉嫌对非生命权的保护超过了对生命权的保护,因此在今天的美国,即使没有废除,其适用也已受到严格限制。   一 从法典的规定来看,城堡条款即使没有废除,其适用也已受到严格限制   首先代表美国刑事立法范本的《标准刑法典》(MPC,Model Penal
Code)就已明确放弃城堡条款。美国五十个州加上联邦都有各自的刑法典。但在基本概念上的规定大同小异。美国法律协会(ALI)制定了MPC供各州在刑事立法时进行参考。MPC中的内容也确实被很多州大量借鉴。MPC本身虽非现实生效的法律,却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学习刑法时必须熟悉的法典。应该说MPC可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美国的刑法基本理念。   MPC 3.04条规定了自卫时使用“致死性暴力”(deadly
force)的限制。其第2款b项规定:在自卫时使用致死性暴力是不合法的,除非行为人相信必须使用致死性暴力才能避免自身遭受杀害、严重身体伤害、绑架或被强迫的性行为。此外该条还进一步规定,即使行为人碰到以上情况,如果行为人完全可以通过逃跑安然脱身的话,那麽也是不允许使用致死性暴力的,除非——这里终于提到了一下关于住所的内容——当时行为人是在自己的住所或工作的地方。
  就我们想讨论的问题而言,这里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开枪自然是属于致死性暴力的。那麽,只有在确信自己身处一些不开枪就要遭殃的严重情况下,法律才允许你开枪自卫。涉及你住所的条款,仅仅是免除了你的“逃跑义务”(duty to retreat),而与授权使用致死性暴力并无多大关系。
  所以,如果仅仅是有人非法入侵了你的房子,必然构成上诉那些危险情况吗?显然不是。假设别人(比如一个小女孩)仅仅是走错了门,误入你家,你能直接向她开枪吗?肯定不行。要是真开枪了,那就是谋杀,而不是自卫。因为这时虽然有人非法侵入你的住宅,但并没出现那些必须开枪才能避免的人身危险。
  在实践中,美国有些州已经废除城堡条款,如康涅狄格州。康州刑法典关于自卫的规定和MPC很接近:在自卫中不允许使用致死性暴力,除非行为人合理确信(1)对方正在或即将对自己使用致死性暴力;或者(2)对方正在或即将给自己造成严重身体伤害。而涉及住所时,仅仅免除了行为人的“逃跑义务”。(康州刑法典 Sec. 53a-19 )   有的州则比较含糊地保留了“疑似城堡条款”。比如亚利桑那州州立法典的刑法部分规定,对非法进入或使用暴力闯入者可以使用致死性暴力,但行为人必须合理确信自己有生命危险或遭受严重身体伤害的危险。(Arizona
Revised Statute, Title 13, Section 418 )之所以说它是疑似城堡条款,是因为亚利桑那州的这个规定其实有些画蛇添足——当行为人合理确信自己有生命危险或遭受严重身体伤害危险时,致死性暴力本来就已可以使用,哪里还用得着管对方是否闯进你的屋子呢?   此外,即使有城堡条款的州,城堡条款的适用也受到严格限制。如俄克拉荷马州和阿拉巴马州都保留有城堡条款,它们的基本规定也非常相似,即:若碰到正在或已经闯入者,则默认房屋主人已受到致命或严重身体伤害的危险,因而可以使用致死性暴力自卫。
  但是这规定的背后是极其严格的限制。   1.适用条件为,不但进入是非法的,而且必须是暴力侵入。两个州的法典中对此的用词都是“unlawfully and forcefully entering”。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是非暴力的进入(比如主人忘了关门时别人很平静地走进来了),或暴力但是合法的进入(比如警察为执行公务破门而入),都不能使用致死性暴力来对抗。   2.主人对危险状况的认识必须是“合理的”(俄克拉荷马州法典用词为“reasonable fear”;阿拉巴马州法典用词为“reasonably
believe”)。如果一个小女孩在玩耍时砸了你们家窗玻璃,而你却认为这是她要暴力侵入你们家危害你的生命安全,于是你把小女孩一枪打死。那肯定是不行的。   3.法典中明确说了,只是默认(presume)非法侵入使得主人面临严重人身安全。这个词在法律上的含义是:如果对方不提供反证的话,法院即照此认定。但如果对方提供证据证明并非如此,那麽法院即可推翻这个默认。也就是说,如果将来在法庭上检控方或被害人证明当时的环境下,主人无理由认为自己面临任何人身危险,那麽开枪的主人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4.此外在这两个州的法典中都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遭遇非法暴力侵入,主人也不得使用致死性暴力。比如侵入者是你的父母、祖父母,或其他对你有合法监护权的人时,你不能对他们开枪。又比如当别人(不一定是警察)侵入时你正在进行某些非法活动的话,你也不能使用致死性暴力来对抗。   (具体内容见阿拉巴马法典Section 13A-3-23 ;俄克拉荷马法典Title 21, Section 1289.25 )
二 实践中两个相关判例分析
  使得城堡条款引起国内误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1992年发生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服部案。日本中学生因为误解而进入他人的领地,被主人开枪打死。后法院判决主人无罪。此判决结果使很多人产生了对“对非法进入者可直接开枪”的印象。但事实上,该案发生在晚上。主人看不清进来的是谁。而且开枪之前,主人对被害人提出大声警告。可能因为语言原因,被害人没听懂,而继续向主人靠近。主人大声让被害人站住,而被害人仍在靠近。这时主人才开枪。因此这个案情其实比较符合城堡条款的适用条件。以当时的情况,主人相信自己正要遭受危险的这一认识是合理的。所以
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然而即使如此,在民事诉讼中,主人仍被判决向被害人父母支付巨额赔偿。主人对此不服,一直上诉到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维持原判。   可见即使从服部案中也能看出,主人是不能随便向闯入者开枪的。否则即使免除谋杀的刑事责任,也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城堡条款不是说只要别人到你地盘上你就能合法地要他的命。   另一个更直接的也距离现在更近的案例发生在佐治亚州。屋主开枪打死侵入者,被判重罪谋杀(felony
murder)终身监禁。事情发生在2005年。被害人Epp是房子原来的主人,9月将尚未完全完工的房子卖给了被告人McNeil。12月某日被害人来到房子完成“要求的工作”(required
work,判决书中仅仅用了这两个词,没有更多解释)。但被害人进来显然是没有经过允许的。因为被告人的15岁儿子La'Ron完全不知道有人进来,直到他发现院子里有个人。La'Ron认为被害人是非法侵入(就算是预约了上门修水管的工人也得先敲门打招呼,怎能自说自话直接进来?)要求他离开。被害人不肯。双方起了争执。La'Ron打电话让被告人McNeil回来,并说Epp用刀指着他。McNeil回来后,与Epp争执。这时McNeil和Epp分别站在McNeil的地产与McNeil邻居的地产上。争执中,Epp向McNeil走来,穿过了两份地产的边界线,到达了McNeil的地上。McNeil用枪指著Epp大섊n要他退后。Epp没有退后,反而继续向McNeil靠近。McNeil于是对准Epp的头部开枪。Epp当场身亡。   在法庭上,McNeil声称开枪是自卫,因为当时被害人用刀指着他。但是警方证据显示:被害人死亡的时候,裤兜里的刀是折叠好的。因此被告人开枪时并不存在被刀刺伤的危险,不能构成自卫。最后McNeil被判重罪谋杀和终身监禁。McNeil不服,上诉到佐治亚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维持原判。
  佐治亚州刑法典中有类似于亚利桑那州的“疑似城堡条款”。只有在以下情况才能使用致死性暴力保卫自己的住宅:进入者的进入方式是狂暴的并且该进入是为了对居住者实施暴力人身侵害;如果侵入者不是居住者的家属的话,进入必须是非法并且暴力的(unlawfully and forcibly enter,用词和前文所说阿拉巴马州和俄克拉荷马州一样);或者使用致死性暴力对抗之人合理确信进入者是为了某种实施某种重罪才进入,并且只有使用致死性暴力才能阻止。
  有趣的是,州最高法院对本案持不同意见(dissent)的法官,在他的不同意见部分里提到了佐治亚州刑法典中的这个城堡条款。他认为McNeil是在自己的领地上,向非法侵入自己领地的人开枪。这应该受到城堡条款的保护。但是多数法官尽管对此事实无异议,却不同意应该适用城堡条款的观点。因此McNeil还是被判了重罪重刑。   后此案被重审。重审的结果是将“谋杀”的罪名改为了“故意致人死亡”(voluntary manslaughter)。仍然是重罪。不过由终身监禁改为了有期限的监禁。
  从这个案例可见,城堡条款的适用是受到限制的。如前述,佐治亚州刑法典已严格限制城堡条款的适用,现在又加上州最高法院的判例(该案是佐治亚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今后该州所有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有法律约束力),足以推翻“主人可开枪击毙非法侵入者”的说法。   小结:
  本文提供了共五个州的刑法典以及《标准刑法典》中的规定,加上佐治亚州的一个实例。美国其余四十五个州的情况限于篇幅,不能一一描述。但依据本文已经提供的资料,已足以证实在美国主人可直接开枪击毙非法侵入者的说法。即使其余四十五个州中有个别州真的存在这种法律,也不能说“在美国”是怎么样的。比如卖淫在拉斯维加斯是合法的,能否因此说卖淫“在美国”是合法的呢?显然是不行的。因为在内华达州以外的其他州不合法。比如纽约州承认同性恋婚姻,但加利福尼亚州不承认。能否直接下结论同性恋婚姻“在美国”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呢?当然也
是不行的。因此,基于本文已经提供的资料,可知“在美国,非法侵入住宅的,主人可以开枪将其击毙”的说法,不正确。   加一点。2013年6月9日查到德克萨斯州的城堡条款貌似和俄克拉荷马以及阿拉巴马的一样,都是presume严重危险,如果对方unlawfully and with force enter。见德州刑法典9.31(a)
===
附带一提,本新闻是发生在美国风民最飙悍的德洲,
当地洲政府去年甚至还通过一则法案,
除了少数的中、小学跟法院外,允许任何人带枪在马路上行走,
甚至可以持枪进入银行Q_Q~~~~
(别的洲不行,像加洲就算允取持枪,枪也不能随身携带,短枪得用枪套装好,
放在枪盒内。长枪只能放在车厢后座)
美国今年上半年最红的新闻就是德州一对华裔夫妻在大街上遇劫,
结果老公开枪还击,老婆还冲回家拿出长枪出来应战,
打死对方一个重伤五个
http://english.cri.cn/12394/2016/02/05/3441s916050.htm
这发生在德洲,所以他们被当地人视为英雄,
但如果是发生在加洲的话,他们会可能会被人用蓄意谋杀罪起诉。
所以乡民如果热爱堡垒法、不退让法,想拿枪轰人的话,
知道要去那个洲了吧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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