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红十字会:废法 就是走向解散

楼主: 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2016-05-24 11:28:40
有没有熟悉法规 或是 慈善团体的运作模式
解散之后,里面的钱该怎么处理呢
有没有专家可以帮大家解释一下
: 红十字会表示,该会是依据红十字会法而设立的法人,废止红十字会法,就是让目前的红
: 十字会走向解散之途。红十字会联络发展处长徐孝慈表示,“这跟转型正义无关”,红十
: 字会做的是全球认可的人道工作,并没有屠害任何人。
: 红十字会表示,行政院先前就曾提出红十字会法修正草案,包括废除政府指派当然理事及
: 监事、会长只能连任一次、于战时及国内外发生重大灾变时得紧急募款、平时募款依公益
: 劝募条例的规定办理等,与红十字会观点一致。红十字会认为,“红十字会法不应废除,
: 应针对修法谋求共识,为国家的国际性人道组织做最好的安排。”
: 红十字会还说,红十字会是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认同且支持的国际性人道组织,“废除红
: 十字会法绝非国家之福”,再者,若废法,任由民众依“人民团体法”设立红十字会,将
: 违反国际红十字运动章程所规定的“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的统一原则,也丧失
: 对红十字名称及标志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 目前全球一九一个国家皆设有红十字会,且为该国唯一的红十字会,除查无资料者外,有
: 一五七国均以专法或特别命令方式设立,例如美国、日本、韩国以专法设立,英国、澳洲
: 、荷兰等则以特别命令方式为之。
作者: vowpool (不要丢我铜板)   2016-05-24 11:30:00
你确定还会有?
作者: OhHIyoPaNg (吉吉)   2016-05-24 11:30:00
就退回给捐款人
作者: fantasy15 (随风漂流的云)   2016-05-24 11:31:00
黑+会,会先扣除人事行政费用、再扣除手续费,才退回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6-05-24 11:37:00
我猜红十字会可能会先给高层and工作人员超优渥退休金然后把剩余款项捐给(自己人)的另外公益团体中
作者: sinon17 ( )   2016-05-24 11:49:00
扣除一切所需之费用后 还剩87块...不能再多了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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