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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人数超过百万 迟缴国民年金保费 要开罚
中时电子报作者倪浩伦╱台北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6年5月23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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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倪浩伦╱台北报导】
开办8年的国民年金保险,因没有罚则、迟缴仅需缴交些微利息,导致缴费率低落,逾半
数民众应保却未保。卫福部正研拟修法,希望透过订出包括滞纳金等罚则,将“柔性强制
”改为“刚性强制”以提高收缴率,受影响人数超过百万。
国民年金保险2008年上路,家庭主妇或失业者等若未投保其他社会保险,如劳保、公教保
险等25至64岁民众,都要参加国民年金保险,但开办至今的收缴率持续积弱不振。
卫福部日前举行会议、邀请各方专家学者,讨论解决方法。卫福部社会保险司专门委员姚
惠文表示,各方有了基本的共识,建议修订《国民年金法》,将缴费从“柔性强制”改为
“刚性强制”,并仿照其他社会保险,如健保、劳保等增加滞纳金或相关罚则。
去年元旦起国民年金每月自付保险费调整为878元,保险费以每2个月为1期,由劳保局按
期计算并开具缴款单,但对迟缴保费者并无罚则,仅依邮局1年期的定存固定利率征些微
的利息,1期迟缴1年,仅需负担不到20元的利息。
姚惠文指出,国民年金当初无订定罚则,是考虑到纳保人多为没工作的经济弱势,但缴费
率迟迟无法提高,故认为应有增加罚则的必要性,像是健保就订有滞纳金的罚则。
国民党立委蒋万安月初在立院质询时表示,接获多名遭家暴的妇女陈情,先生不缴国民年
金,导致劳保局向她们催缴,“被家暴还要帮对方缴钱,不合理也不公平。”
卫福部社会保险司司长曲同光表示,配偶连带缴款原意是保障家庭主妇权益,但上述情况
确实存在。他强调,未来若采取“刚性强制”,可对有钱却拒缴的纳保人处以如滞纳金等
罚则并强制执行;而经济弱势的纳保人,则依旧由配偶代缴。
近1年未投保劳保的SOHO族杨先生表示,自己都没有缴国民年金,未来如果采强制执行,
因为有罚则,自己再不情愿也只能乖乖去缴,但是“缴到65岁时,都不知道国家还有没有
钱可以给我领”。
已婚的陈先生则认为,太太在家工作,赚得比自己多,但过去国民年金都是他在缴,未来
若改强制执行,让自己每个月省下几百元,感觉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