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集游法本周将审查 民团:修法保守,集会

楼主: darkage (阿迦囉)   2016-05-09 11:47:29
1.媒体来源:
民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集游法本周将审查 民团:修法保守,集会自由还有长路要走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李秉芳/台北报导 2016-05-08 23:58
立法院本周将排案审查《集会游行法》修正草案。4月底审查草案时,朝野已达成共识,
将名称改为《集会游行保障法》,并将“许可制”改为“自愿报备制”。台权会与“集游
恶法修法联盟”等民间团体,长期推动集游法的修正,如今看似终于露出一线曙光。
集游法长年以来引发争议不断,民间团体及社运团体大多视其为“恶法”,认为限制集会
游行的自由,过去多次提案修法屡遭挡案。但根据4月底朝野达成的共识,法案名称将改
为“集会游行保障法”,许可制也将改为自愿报备制。集会游行负责人需在6天前以书面
向主管机关报备,请求协助和保护。虽然如此,民间团体及学者仍认为修法偏向保守,跟
实际集会游行情况有所落差,忧心宪法中的集会自由仍无法落实。
台权会昨(7)日召开研讨会,包括尤美女立委、前大法官许玉秀及多位律师学者皆到场
参与。台权会指出,近年来法院对集游法的举牌处分要件、比例原则和首谋认定日趋严格
,但检警仍频繁地动用《刑法》、《社会秩序维护法》、《警察职权行使法》等既有法律
打压集会自由。
根据台权会的调查,妨害公务罪已经超越集游法,成为起诉抗争者的最大宗事由;而警方
也经常利用《社会秩序维护法》宽泛的违序行为规定,以及强制通知到场制度,在事后正
当化对抗争者的人身拘束;《警察职权行使法》中的管制区划定以及移除人车条文,也被
用以事前封锁集会游行所需空间以及“丢包”抗争者。
台权会秘书长邱伊翎说,多年来,警方着力于研究各种条文的应用方便,透过事前剥夺、
限制所需场地和器材等资源,或将各种象征性言论入罪化,管制人民的集会自由。台权会
认为,若未能有系统的全面检讨与改革,以目前这种保守的修法,加上警政署对于“命令
解散”跟“禁制区”不愿让步,以及多数立委并未支持民间版本,漠视集会游行的实际现
况,恐怕集会自由仍难得到保障。
周宇修律师以大法官释字第718号解释切入分析,指出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掌握权力的人,
包括执法人员跟解释宪法的大法官对“和平集会是什么?”的思考,与游行群众的想法往
往有落差。他说自己曾看过警察的行动守则中,充满了把参加集会游行的民众当成罪犯的
思维。周律师说,718号解释案最终要达成促进社会多方对话的目的,因为将来不同的族
群跟意见势必越来越多;而集游法的思维若还停留在20年前,是绝对不足的。
林佳和教授提出,一个国家的警察制度、警察与人民的关系,是决定这个国家民主样貌的
关键。林教授举例,在集会游行现场,警察对着参与群众进行摄影纪录,有侵害人民自决
权的疑虑,应该重新检视;还有面对私权争议如罢工事件,也不乏看到警察没有保持中立
原则,保护资方而限制抗争者行动。林教授说,若未来集游法修法后,采取报备制,但在
现场第一线面对群众的警察却没有改变面对集会游行的方法跟态度,结果会怎样?就算修
法或政党轮替,人民的集会自由也没能进步。
刘继蔚律师强调,不管是集游法还是现在经常影响社运参与者更深的《社会秩序维护法》
,核心问题都在于如何分配公共场域的资源,因为这是参与集会游行者跟受到集会游行影
响者,各自的基本权如何平衡的问题。他观察到过去各种相关法律条文,大多是在保护执
法的公务人员,而不是保障人民。他强调,如果法治变成为当权者服务、限制人民权利的
工具,这样的修法是不进反退的。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S0dsgt
5.备注: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于
“烧毁网罗 解放街头”集会
游行管制研讨会中指出,集游法
的修法偏向保守。
(取自台权会脸书,HO YU HSUAN摄)
作者: rabbit83035 (远野妖怪前线)   2016-05-09 11:53:00
改报备制已经跨出一大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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