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消费就有消费税
我们在COSTCO,7-11买东西,开立发票,就是内含消费税的
但是在许多摊贩、市场、夜市、甚至是路边店面
很多都没有开立发票
而根据许多人的发言 很多情况下 也不会把实际成交量如实申报给政府
这样不就是逃漏税吗?
如果是怕小本生意的人过得不好
可以在申报后制定免税额度,针对生意好的、赚大钱的店面和摊贩扣税即可
这样的话,才符合赋税正义,有所得就要课税
不然一般上班族的人,要缴的税一毛钱都逃不掉,做摊贩、店面却可以逃漏税,不公平。
为什么政府不从严查缉摊贩是否有逃漏税?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