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观念很好啊! 但法官是法官! 不是立委!
台湾卖淫之所以价格超贵
就是因为违法
依刑法第231条规定,可处5年以下徒刑,得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
现在法官出来带风向轻判旅馆业者、马伕、应召女共12人 然后勒?
干拎娘 价格还不是一样贵 违法者又轻判 完全是爽到业者
然后ADSL有把关吗? 梅毒 淋病有像AV女优一样 严格检验嘛?
现在又在那边自由心证 讲这些干话带风向
难怪一堆法官对杀人犯说 有教化之可能
司法真是烂到爆! 完全没有标准可言 都给你讲好了
司法就是要公正啦! 不是给你开无敌自由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