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鄙视卖春却追星AV女优 法官用判决讽矛盾

楼主: kphuang ( )   2016-05-01 10:52:38
※ 引述《hachime (最恶教师)》之铭言:
: ※ 引述《inglee (~一事无成千古恨~)》之铭言:
: : 地院合议庭认为,提供性服务工作者,通常是弱势女性,我国碍于“善良风俗”民情,对
: : 于社会需要性产业的现况,多采隐晦、避而不谈,性工作者只能非法经营;大众对本地性
: : 工作者投以鄙视眼光,对日本AV女优却趋之若鹜,视为高人气明星,甚至邀约商业代言,
: : 显见矛盾一面。
: 这些法官该不会还在晕船吧,弱势哩
: 看看前两天钓出来的那几只毒虫母猪就知道
: 会出来卖的都是那些"弱势"了
: 现在婊子喜欢立牌坊就算了
: 还有法官帮忙扛
: 更离谱的是一堆自以为自己不假掰的在那边" 人家又不偷不抢的 "
: 对啦
: 不偷不抢只拉K吸毒而已 ,不是说毒虫都去死?
: 脚开开赚轻松钱还讲得自己好像很可怜很辛苦一样
: 到底谁假掰我都分不清楚了
我不认为性工作者都是弱势,但不管性工作者性别种族与动机,没有危害他人生命、财产与自由就不该限制,理想化当然是N造合意就能履行交易,既然社会上有人不认同也予以尊重,特区是道德与自由折衷,台面化也保障性工作者与寻欢者是支持的
对于有人认为“用性器官赚钱道德低俗,用脑袋赚钱道德高尚,所以用性器官赚得多被批刚好而已”不是那么认同,该问的问题不是“老板,为什么用脑袋赚钱只值这么少(22k)?”吗?造成上班族相对剥夺感强烈进而歧视性工作赚快钱的根本原因,虽不是单一因素但其中不就包括资方吗?
当然批判性工作者赚快钱啦、精神与卫生方面是自由,但“限制性工作者自由”与“批判性工作者赚钱快”两件事要分清楚就是了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6-05-01 10:55:00
说中文好吗
作者: hachime (最恶教师)   2016-05-01 10:55:00
开腿就有钱
作者: edison316 (哈哈哈)   2016-05-01 10:56:00
这无解,左派和右派,吵不完的。
作者: elite31307 (台服非艾神)   2016-05-01 10:57:00
这个番仔是在供啥碗糕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01 10:57:00
警察打人都抓不到了 警察白瞟会抓得到吗 用点脑想想
作者: BIGNOSER (精锐肥宅)   2016-05-01 10:58:00
所以...?
作者: MaYingJoe (我不是马奶)   2016-05-01 11:00:00
做爱不犯法 给钱不犯法 做完爱给钱怎么就犯法了呢~
作者: idontknowhow (笨蛋大学生)   2016-05-01 11:15:00
其实这种问题向来是自由权利和社会公益之间的拉扯,但我同意你的看法,社会是要与时俱进的。
作者: ppoyi (我们都寂寞)   2016-05-01 11:38:00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6-05-01 11:53: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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