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
彰化田尾乡长涉贿 当选无效确定
台中高分院前天下午宣判,驳回田尾乡长林文华的上诉,林文华当选无效案确定;彰化县
选委会副总干事吴淑玲说,收到判决书后,会依选罢法规定在3个月内完成乡长补选作业
。
因一审判决林文华有罪,彰化县政府在2月间依法先停职,3月26日指派参议陈君瑞代理乡
长职务。昨天林文华接受访问说,他知道二审判决当选无效的最后结果,“只能尊重,但
无法接受,我有很多事证可证明我绝对没有贿选,但法官听不进去”。
前年与林文华竞选乡长的民进党籍前立委江昭仪说,他决定退居第二线,由他太太、县议
员江熊一枫参加乡长补选。
国民党方面,地方人士希望政坛老将、县议员刘淑芳能回锅选乡长;刘淑芳说,确实有人
劝进,她需要好好思考,其实国民党内有不少优秀人才也获地方认同,不一定非她不可。
前年11月田尾乡长选举期间,彰化检警调小组查获林文华透过3名桩脚拿钱给多名邻长,
每人3000元。林文华坚称,这是拜托邻长带他到基层拜票的带路工资,绝不是买票钱。
检察官不采信,前年12月依买票贿赂罪起诉林文华,并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去年11月,彰
化地方法院民事合议庭判决当选无效,林文华不服提出上诉;前天台中高分院民事合议庭
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林文华当选无效确定。
刑事部分,彰化地方法院在今年1月间审结,采纳检方主张,将林文华判刑4年6个月,褫
夺公权4年,全案上诉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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