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竞赛活动未经

楼主: AAAC   2016-04-27 12:08:26
“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竞赛活动未经申请许可吁请选手拒绝参加
发布日期:2016-04-25|发布单位:阳明山国家公园擎天岗管理站
由台湾运动休闲产业发展协会、中华民国陆上运动竞技协会主办,威岳运动行销公司承办
的“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竞赛活动,预定于今(105)年4月30日在本园区多条古道及步
道上举办,经台北市政府体育局函转本活动企划书修正案,本处业于4月19日函复体育局
不予同意,体育局复于4月22日函告主办单位其安全维护计画不完备,不予备查在案。惟
主办单位仍执意举办,实属违规活动,吁请选手拒绝参加。
该主办单位于去(104)年申办“2015七星登山王越野健行活动”,企划书内容虽修正为
越野健行并经本处备查,惟举办时仍为芯片计时排名之越野跑竞赛,已严重违反诚信原则
,今年仍以同样手法进行申请,并以管控跑者安全为由欲保留芯片。经查其修正后活动企
划书,其内容及网页活动简章等仅将比赛项目名称修正为越野健行,其英文名称、报名方
式、芯片计时、奖励办法等项内容,仍为芯片计时排名之越野跑竞赛,故本处不予同意。
国家公园成立的主要目的为生态资源的保育与永续利用。该主办单位若未经申请许可,仍
执意以芯片计时竞赛方式举办,已违反“国家公园法”第13条“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左列
行为:……八、其他经国家公园主管机关禁止之行为。”及“阳明山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
事项”第4点“禁止悬挂路条、……及其他妨碍生态环境或公众安全之活动。”、第5点“
禁止于指定地区以外之地区……、举办活动、……。”本处将依违反前揭国家公园法及依
“行政罚法”第18条第1、2项“裁处罚锾,应审酌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行为应受责难程度、
所生影响及因违反行政法上义务所得之利益,并得考量受处罚者之资力。前项所得之利益
超过法定罚锾最高额者,得于所得利益之范围内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罚锾最高额之限制。
”予以加重处分,并会同警察单位于活动现场宣导及必要的处置,吁请主办单位尽速宣布
停止办理本项活动,并妥为处理报名选手退费事宜,将生态环境的冲击与选手的损失降到
最低。
阳明山国家公园拥有独特的火山地质景观、是邻近大都会最近的国家公园,而且肩负北台
湾重要水源涵养、空气滤净、阻绝噪音、水土保育的任务。基于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环境维
护,考量假日山区步道登山游客众多,且路幅狭窄,跑者会造成游客心理压力与冲撞意外
,当意外发生时救援困难,对所有登山健行游客及参加者之身体生命安全产生重大威胁,
故于阳明山国家公园范围内之山径步道不同意竞赛性质之越野跑(Trail running)活动。
本处再次呼吁,国家公园珍贵的资源需要大家共同保护,让我们一起为后代子孙保存这一
美丽净土。
https://www.facebook.com/1044806495594954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   2016-04-27 12:10:00
惨了,台湾人天性就是越违法犯禁越会去做,惨了惨了惨了~
作者: nk10 (筑梦踏实)   2016-04-27 12:13:00
楼上中肯
作者: Wi11iam (爱棒球的心不会变)   2016-04-27 12:15:00
可以在终点线办玩彩粉尘趴场面会更HIGH喔
作者: asstitle (ass)   2016-04-27 12:17:00
所以无法可罚
作者: dealifeth (dealifeth)   2016-04-27 12:21:00
未经许可强行在国家公园办大型活动 不可能无法可罚吧这公告是放出来给主办者 参加者 和法官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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