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肯尼亚案重演媒体认罪 刘母之子承认涉案

楼主: sean12345678 (男人)   2016-04-18 11:26:02
来护航一下诈骗嫌犯好了.
1. 中央社报导 不可信.
2. 嫌犯自己承认, 不可信.
3. 去肯尼亚 打电话 只是旅游 打错了号码 所以打到中国去 不可信
4. 前妻帐户的钱 没有PO对帐单在PTT 嫌犯自己说说而已 不可信.
5. 嫌犯哭得很假 不可信 又没犯罪.
6. 想让儿女过好一点的生活才汇24万 不可信.
7. 中研院院长也是"被媒体认错"啊, 人家在美国时都不认错的.
8. 马总统也是"被媒体民调9.2"的啊, 选举时689万票耶.
9. 可见无罪.
真是同梯不同命啊, 抽到肯尼亚死翘翘 抽到大马 爽歪歪.
请台湾同胞 慎选"旅游"地点啊.
喜欢跟一堆朋友还有中国人一起挤在豪宅里 有错吗? 有规定要住旅馆?
身为资讯人 身边带些电信设备 也是很合理的啊 娱乐不忘工作啊.
主权比较重要 诈骗嫌犯没关系啦 小钱啊
所有人都是无罪推定喔. (回头) 干, 阿雪你赶快去生罪证出来啦 态度很差耶 凶屁啊.
为什么阿雪要纵放犯人? 没证据是个理由吗?
最重要的是 乡民没看到 都不算数啦.
不能用常识来怀疑别人犯罪啦, 只有法官才可以自由心证啦.
台湾和中国同属一中, 所以 可以当作受害人在国境内 犯罪结果在国内 可审判.
法官如果是台独份子 有一边一国的想法 那受害人就不算在国内了, 不可审判, 退庭.
十万垃圾十万肝 出国旅游救台湾!
请给中国诈骗受害人一个PTT帐号和VPN PO文(不可竞选版主喔)
不然 表示根本没有受害人存在.
谢谢.
※ 引述《GuoJia (想去玩)》之铭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667751
: 肯尼亚案重演媒体认罪 刘母之子承认涉案
: 2016-04-18 03:00
: 〔中央社〕中国大陆公安部17日晚间再度安排媒体进入看守所,旁听肯尼亚案台籍嫌疑人接
: 受公安侦讯并认罪,对象是日前公开喊冤的刘妈妈之子“阿廷”。他坦承,到肯尼亚确实是
: 从事电信诈骗。
: 这是肯尼亚案45名台籍嫌疑人被大陆公安强押至北京后,大陆公安部第2度安排台籍嫌疑人
: 在媒体前接受公安侦讯并公开认罪,仍是惯用的“媒体认罪”手段。
: 17日晚间被安排进入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媒体,共有7家,分别为新华社、中央电视台
: 、澎湃新闻、凤凰卫视、星岛日报,以及2家台湾媒体。
: 根据中天新闻报导,在侦讯中,“阿廷”先是向办案员警说,“妈妈,去肯尼亚确实是去做
: 一些违法的事情”。当员警追问“什么违法的事情”,他回答“确实是去做电信诈骗”。
: “阿廷”说,他知道肯尼亚案发生后,她(母亲刘妈妈)“有在四处奔波,在那边四处求救
: ,但是她‘一直不知道实情’,所以真的也是很对不起她”。随后并说自己“知道错了,
: 愿意接受处罚”,希望能获得“宽大处理”。而在提到母亲时,“阿廷”则不断拭泪。
: 面对员警讯问,从事诈骗工作一共赚进多少钱,“阿廷”回答“实际数目不清楚”,但至
: 少有新台币24万元直接汇到前妻的帐户。而前妻只知道他会定期汇钱,但“不知道我在干
: 嘛”。而他从肯尼亚汇钱给前妻,是想让儿女“过好一点的生活”。
: “阿廷”说,自己有大专学历,学的是化工,毕业后先在某舰队担任雷达兵,拥有资讯专
: 长。因为听说到肯尼亚月入可达6万元,是台湾的2倍,所以才前往,而在前往肯尼亚前,他还
: 待过埃及,但因风声走漏而撤回台湾。到了肯尼亚,他负责发送诈骗语音电话的资讯工作。
: “阿廷”的母亲刘妈妈在肯尼亚案后,除针对儿子被押往北京向民代陈情外,并曾接受媒体
: 访问及谈话性节目邀请,指自己儿子是清白的。她还质疑大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 张志军,“凭什么说我儿子是犯罪集团”?
:
作者: Handway (天元突破)   2016-04-18 11:27:00
先说一下十大经济要犯躲中国有多爽吧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4-18 11:27:00
又来带风向了。
作者: taimu (?)   2016-04-18 11:27:00
??? 这次案件这又不是症结点 怎一直有人想带风向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4-18 11:28:00
作者: chuhao (自以为多数的少数..)   2016-04-18 11:28:00
在大陆上PTT 不用VPN..加油好吗?
作者: yukaiw (Gyp)   2016-04-18 11:28:00
台湾就诈骗天堂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4-18 11:28:00
虽然你说的是事实但我不想被归类为党工所以2你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16-04-18 11:29:00
来闹的吧 连风向都不想带了
作者: yukaiw (Gyp)   2016-04-18 11:29:00
诈骗犯对台湾经济贡献很大,当然要放
作者: mnssddxs (justin123)   2016-04-18 11:30:00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带风向的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6-04-18 11:30:00
我喜欢这篇文章
作者: mnssddxs (justin123)   2016-04-18 11:31:00
一种是书读不多被代风向的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4-18 11:31:00
不敢点是怕被打脸吗?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16-04-18 11:32:00
经济要犯都判刑定谳 没证据????? 就这点程度也要出来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6-04-18 11:32:00
新鲜人起薪60K vs 22K 诈骗产业有理由放弃吗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6-04-18 11:32:00
颇ㄏ
作者: taimu (?)   2016-04-18 11:33:00
= = 症结点 并不是罪不罪 的问题 还再带风向?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6-04-18 11:40:00
你被笑就是没有护航到真正的精神起手式就是 那些不护航的都是低智商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6-04-18 11:41:00
真的同梯不同命 先出头的先屎 马国的有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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