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刘泰廷:我确实是去肯尼亚做电信诈骗 妈妈

楼主: peter308 (pete)   2016-04-18 09:51:44
※ 引述《BAINE (只有维尼不准抓像警察没P)》之铭言:
: ※ 引述《talk5566 (脱壳5566)》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UDN
: : 2.完整新闻标题:
: 防止中国随意入罪 待中国提供资料
: 再将嫌犯送往判刑
: 此外现在又有个问题?
: 这些肯尼亚被强行绑至中国的嫌犯
: 有无律师陪同 在无律师陪同下
: 让嫌犯自白是否有碍人权
: 这些嫌犯是否是被逼供
: 是否有用交换方式引导其认罪
: 或者欺骗其认罪?
: 这方面我国政府毫无所悉?
: 立委只是出来点出问题?
: 但却被部分媒体带风向?
: 这对吗?
: 身为台湾人民必须要有所思考
我有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
中国的狱政才是真正能让受刑人反省过错的地方
台湾有没有可能和中国合作
把犯人送到中国监狱?
花费台湾这边可以负担甚至补贴也没关系
我觉得要到中国受刑 犯人才会真正悔悟
台湾则是因为人权和民主制约
刑度都判的很轻 也没有教化的作用
各位觉得呢??
可不可行??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04-18 09:52:00
既然犯人已经在台湾认错,应该引渡到大陆受审服刑。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4-18 09:52:00
性侵犯跟甲甲送过去我认为很合理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6-04-18 09:53:00
连在台湾坐牢的中国人都拒绝引渡回中国坐牢了
作者: jason91818 (jason)   2016-04-18 09:55:00
请不要忽略主权战士的努力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6-04-18 09:57:00
不可能的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04-18 09:57:00
主权有顾到了,既然已认罪,引渡过去天公地道。
作者: hosen (didi)   2016-04-18 09:57:00
现实上不可能,到我们手上的人没可能交出去你问哪一个政治人物敢这么作,没人敢
作者: neilisme (亚雷斯)   2016-04-18 09:59:00
把阿扁送过去好了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8 10:01:00
悔过?你去住看看啊 看回来会不会少了什么器官啊
作者: hihimen (aa)   2016-04-18 10:02:00
那些犯让受害人缺少的部份就回的来吗????????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4-18 10:03:00
要是我当总统我就敢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6-04-18 10:11:00
你不要哪天成为罪犯 要记得欲加之罪很简单
作者: ev331   2016-04-18 10:17:00
花你妈个头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8 10:18:00
喔对了 图博人可是为了自己的文化作出反抗 结果中共对国际声称这是抓恐怖份子喔 以镇压恐怖份子之名行白色恐怖之实 然后你就被抓了 然后有的人少了器官 以的人连小命都没了 啊不就中共司法好可靠? 啊不就好正义?真是笑死人了
作者: trtc (柳树旁的捷运)   2016-04-18 10:42:00
确实是个不错的想法…某些刑期以上的可以过去关又不是要让共匪判案,只是服刑而已。有点类似像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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