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帮室友打手枪12次 恶男判1年10月确定
苹果
1名李姓男子2014年5月间在台北看守所服刑时充老大,
见同房室友“阿俊”(化名)力弱可欺,动不动就霸凌,
甚至用扇子柄弹打阿俊的生殖器,还伸手进阿俊的裤子内帮阿俊打手枪,
半个月内连逼阿俊打手枪12次,
最高法院日前审结,依11个强制猥亵罪判李应执行徒刑1年10月定谳。
判决表示,李男(44岁)前年5月间因诈欺案进台北看守所服刑,
在舍房内以老大自居,见同房室友“阿俊”瘦弱可欺,且精神状况不佳,
从5月7日至5月22日的半个月内,动不动就殴打阿俊取乐,
或用扇子柄弹打阿俊的生殖器,还曾拿刮胡刀刮掉阿俊的眉毛,
甚至不顾阿俊抵抗,将手伸进阿俊的裤裆内,帮阿俊打手枪,
每次数十秒到1、2分钟不等,前后猥亵阿俊12次。
同房的其他7名室友见状,常出声劝阻李男,并叮咛阿俊保护自己,
但见到霸凌次数渐增,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阿俊同月23日更换舍房,才敢向管理员反映,所方惩处李男,并辅导阿俊提告。
李男在审理时原否认犯行,辩称没有那么多次外,也没搓弄,只是在和阿俊玩;
但法院调阅舍房监视器并传讯同舍室友做证,查出阿俊所言不假;
李男也在审理后坦承犯行,并与阿俊以1万2000元达成和解,
阿俊并表示原谅,不愿继续追究。
全案审结,最高法院以李男12次帮阿俊打手枪,
其中2次时间密集属接续犯,算1次罪犯,李男共触犯11个强制猥亵罪,均量处徒刑7月,
合并应执行徒刑1年10月确定。
(胡守得/台北报导)
http://goo.gl/6wnY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