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这次肯尼亚事件的情况是不是这样?

楼主: lonelyboy616 (祝妳考试顺利)   2016-04-14 11:47:33
台湾人在肯尼亚进行电话诈欺
诈欺对象是26
所以能够对诈欺犯进行审判的国家有:肯尼亚、台湾以及中国
能进行审判的理由如下:
肯尼亚:犯罪所在地 (对事有管辖权)
台湾:犯人国籍为台湾人 (对人有管辖权)
中国:受害者为中国人 (对事有管辖权)
然而
因受诈欺的对象不是肯尼亚民众
所以肯尼亚当局判决无罪
台湾目前没有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去立法
因此我们只对人有管辖权
但是对事情是没有管辖权的
换句话说
因为这个人在台湾没有犯罪的问题
因此外交部和陆委会
叫法务部要检察官开拘留票 (还是搜索票?)
法务部表示没理由阿
这个人在台湾没犯罪
我要用什么理由开拘留票?
而对岸因被诈骗很多次了
所以将这些人列为红色通缉犯
因此当肯尼亚那边判决无罪后
对岸就直接冲去逮人了
但又因这些人是台湾人
所以在我国的法律上
就像是一群台湾人在肯尼亚
莫名其妙被他国掳走 (在我国法律上这些人是无罪的自由之身)
以上大概就是小弟现在的理解
不知道是不是有理解错误?
作者: kinght0250 (maomao)   2016-04-14 11:49:00
台湾还搞不清楚受害人包不包含台湾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6-04-14 11:49:00
大致没错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6-04-14 11:49:00
肯尼亚案的重点是中国去肯尼亚绑人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6-04-14 11:50:00
无罪的部分确定是诈欺案吗?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6-04-14 11:50:00
管辖权不包含去他国绑架..
作者: weiwin (妳给我站住)   2016-04-14 11:51:00
凑巧扯上中国因素,一堆人高潮。520后,就换另一批人高朝
作者: shenglinn   2016-04-14 11:52:00
这件事的重点被模糊了, 跨国诈骗要怎么让那些人小菊花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6-04-14 11:52:00
肯尼亚那边判无罪的部分似乎不是诈欺
作者: weiwin (妳给我站住)   2016-04-14 11:52:00
中国因素,换谁都一样,无解。换人骂,换人高潮。哈哈哈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4-14 11:52:00
你的对人对事的管辖在理解上好像有点问题,形法审判的终究是人的行为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6-04-14 11:54:00
就算把中国换成其他国家 还是不应该这样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4-14 11:55:00
肯尼亚那边并未对电信诈欺做作实质审判
作者: ben811018 (Booo)   2016-04-14 11:55:00
肯尼亚判的不是诈欺 却拼命拿这点来说嘴却又避重就轻
作者: zeze (三月うさぎ)   2016-04-14 11:56:00
那为什么肯尼亚把泰国诈欺嫌疑犯遣返泰国 如果中国真的只针对诈欺 应该一视同仁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6-04-14 11:57:00
再来就是目前都是嫌犯都未判有罪成为罪犯
作者: zeze (三月うさぎ)   2016-04-14 11:57:00
连泰国人也抓回被京才是没错 目前就只是中国口头说有罪 就来抓人了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4-14 11:58:00
肯尼亚的统一说法是遣返而非引渡肯尼亚有实质审判的是组织犯罪及资通讯相关犯罪
作者: zeze (三月うさぎ)   2016-04-14 12:02:00
所以“遣返”错地点本身就是政治问题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6-04-14 12:03:00
依肯尼亚法律这些人同样是无罪的自由之身 -> 这点是关键并不是采用引渡或是驱逐出境, 而是技术性遣返"母国"母国为什么变成中国, 想带风向的只能选择假装看不到想当年新加坡不让王又曾入境, 他还是可以上往美国的飞机所以发生在肯尼亚的事情绝对不是正常法治国家应该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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