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摆烂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现在又换一批新的上来
很多刑法离比例原则差很远的有打算修吗?
拿现在最夯的肯尼亚诈骗犯来说
台湾诈欺罪
刑法第339条是以质化宣其刑期一律都5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可以假释
骗国外赚外汇的还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中国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是以数额量化宣其刑期,分诈骗金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处3年以
下有期徒刑,诈骗额巨大(即人民币30,000以上)处3年~10年有期徒刑,数额
特别巨大(即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违法掏空潜逃的无论金额多少还有追溯期
撑过去就是你的
其他还有什么该修的也没看到有消息
乡民赞成废通奸罪吗?